遼寧·撫順2022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條件尚未公布,預計3-4月份,具體詳情參考2021年:
由《關于做好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得知,遼寧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及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級別為免2科)。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四)香港、澳門居民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須填寫國籍地區信息)。
(五)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更新環評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中新舊專業對應表的函》,報考條件中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按《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執行(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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