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受疫情影響不能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辦理退費或延期考試有關問題的公告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公告〔2021〕第24號
因部分2021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員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參加考試。經研究決定,本著自行申請、慎重選擇、誠實守信、應退盡退的原則,為相關人員辦理退費或延期考試,現公告如下:
一、退費范圍
(一)受疫情及管控政策影響無法參加11月13日、14日稅務師考試的報名人員。具體包括:因所在地區為中高風險地區無法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因報名地區疫情管控要求而不能進入考點的報名人員;因疫情管控被隔離而無法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
上述人員退費時須提供考試當日(11月13日或14日)不滿足報名地區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碼或大數據行程卡截圖,或被隔離醫院、隔離地點所屬轄區居(村)委會開具的隔離證明。
(二)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延期至11月13日、14日與稅務師考試時間重合,選擇放棄稅務師考試的江蘇省南京市、無錫市、南通市、徐州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以及湖北省、云南省的報名人員。
上述人員退費須提供相同期間的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
江蘇省蘇州市、常州市、鹽城市、淮安市、宿遷市、連云港市、河南省和陜西省因屬于稅務師考試延期地區,按稅務師考試延期地區辦理。
(三)受疫情影響延期舉行考試地區的報名人員,后期可以選擇繼續參加延期進行的考試。如果確定不再繼續參加考試,也可選擇退費。
二、屬于第一條第(一)或第(二)類的報名人員,如不辦理退費,可選擇在延期地區參加本年度后續舉行的稅務師考試。如選擇參加延期地區的考試,需注意如下事項:
(一)只能按原報名科目參加延期考試,不可變更或增減考試科目,不可選擇部分科目退費。
(二)重新選擇的考點城市選定后不能調整,應試前須了解并遵守新選定考點城市的防疫規定和要求。
(三)密切關注中稅協官網關于延期考試的有關事宜的公告,做好應試準備。
三、申請時間
(一)屬于本公告第一條中第(一)或第(二)類的人員,自11月22日10時至11月30日17時,登錄考試報名網站點擊相關鏈接辦理。
1、申請退費的,自申請結束日期且審驗完成后統一集中辦理,預計2021年底前完成退費。
2、申請變更考點城市的,自申請結束日期且審驗完成后,按照參加延期考試相應安排辦理。
退費或者變更考點城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申請。如同時選擇兩項,按退費辦理。
(二)屬于第一條第(三)類的報名人員,自所在地區延期考試時間確定后(以中稅協公告時間為準)7日內為提交退費申請時間。待延期考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統一集中辦理。
四、申請辦法
(一)屬于第一條所述范圍內的考試報名人員,請務必在規定時間段內,登錄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網站,進入“2021年稅務師考試延期或退費申請系統”,提出退費或變更考點城市的申請,逾期不再辦理。
(二)屬于第一條所述的第(一)或第(二)類人員,需在申請時提供相應證明(截圖或照片),僅提交申請但未提交相應證明或證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退費申請審核通過后,所退費用將按交費渠道原路返回,請注意查收。
特此公告。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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