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考試考務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號)精神,2021年度上、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翻譯考試”)分別于6月19日、20日和11月13日、14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考試語種新增葡萄牙語。為做好翻譯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辦法
翻譯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葡萄牙語等9個語種,每個語種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應試人員須在當次考試中通過所報考語種、級別的口譯或筆譯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一)口譯考試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傳譯”。通過同聲傳譯考試并符合相應任職條件的人員,可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
一級、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和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均為1小時,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0分鐘。
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組織,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錄音的作答方式。
英語一級口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只在下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英語三級口譯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法語、日語、阿語、葡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朝/韓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二)筆譯考試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筆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筆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應試人員使用鼠標、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英語一級筆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三級筆譯考試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法語、日語、阿語、葡語的一、二、三級筆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朝/韓語的一、二、三級筆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口譯、筆譯考試各級別、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1,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2。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的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須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已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已評聘翻譯專業職務。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考試。
(二)免試一科條件
已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人員,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2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截至2020年底)見附件3。
(三)告知承諾制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須承諾本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辦理報考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以及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應按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各地考試組織機構要加強對報考人員的核查與監管,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與監管。在核查或監管中發現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與監管的,給予報名無效或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操作流程
報考人員通過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www.hljrsks.org.cn)完成注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驟和要求詳見網站“操作流程”欄目)。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按照屬地原則選擇報名市(地),其中駐哈爾濱的中省直單位、哈爾濱市的報考人員選擇省直,其他報考人員按屬地選擇所在市(地);省、市(地)級考試組織機構負責相應報考人員的資格核查工作。
(五)收費標準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關于調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全省性職業資格及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黑發改價格函〔2019〕138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的職業資格和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號)規定,翻譯考試收費標準為:三級口譯每人每科145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155元、(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55元,一級口譯每人355元;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66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70元。
三、考場設置
2021年度翻譯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哈爾濱市設置考場,其他市(地)不設考場。
四、考試大綱
翻譯考試各語種、級別、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五、疫情防控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并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有關疫情防控工作具體要求,請各市(地)及時通過網站、微信公眾平臺、現場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區的考務工作,以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21年度翻譯考試時間安排
2.2021年度翻譯考試工作計劃
3.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259所).doc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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