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東2021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時間:10月30日;廣東2021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時間:9月2日-5日;繳費時間/標準:9月8日24時前(70元/科.人);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5日-10月30日;成績查詢時間:12月9日起。
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20〕115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16〕2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點建設的通知》(粵教考函〔2021〕21號)以及《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粵教繼函〔2019〕4號)精神,現將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廣東省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廣東省(需持有效廣東省內居住證)。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5. 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學生、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專科生以及廣東省內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相應的教師資格。
6.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自愿原則,可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有效證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內地(大陸)就讀師范專業的港澳臺居民執行就讀省份相應師范生政策。
(二)免考條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2.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符合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3.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內地考生須選擇戶籍、居住證申領地或學籍所在地市所轄的考區,港澳臺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應試考區;
網上繳費截止日期:2021年9月8日24: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
(二)報名方式
考生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ntce.neea.edu.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系統需對考生“居住證”申領所在地等信息進行采集。具體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見附件1、2。
考生必須本人報考,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信息一經審核確認,不得更改。因考生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誤或無法報考,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試費用及繳納方式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978號)規定的筆試收費標準,按70元/人·科次繳納筆試考試費。考生以網上繳費方式繳納考試費。
三、筆試時間及科目
本次筆試各科目名稱、代碼和有關說明見附件3。筆試各科目采用紙筆方式進行。
四、有關事項
(一)考試大綱及標準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考試不統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根據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復習、備考。
(二)成績查詢與復核
本次筆試成績將于12月9日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程序向考試所在考區教育考試機構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申請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系電話。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規定,復核內容僅限于答題卡掃描是否準確,答卷是否漏評、漏登分,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復核結果由考生所在考區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
(三)違規處理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以及考試工作人員、其他相關人員,如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試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處理。
(四)防疫要求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20】8號,節選見附件4)要求,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和要求,于考前14天提前注冊健康碼,10月16日起做好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測(監測表見附件5,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每天在健康碼中如實申報個人健康情況,如實填寫監測表,考試當天提交至考點工作人員。身體出現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經相關部門研判,具備條件方可參加考試。考生到達考點必須接受體溫測量,體溫低于37.3度方可進入。考試期間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考前和考試中監測、檢查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考生,經評估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提供虛假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點擊下載):
1.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網上報名流程
2.考生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
4.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20】8號,節選)
5.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生健康監測表
6.廣東省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聯系方式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8月23日
2021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時間:9月2日起 | 報考指南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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