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1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10日9:00至8月17日16:00;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24日16:00前;請報考人員于2021年8月17日16: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作為現場核查輔助,并于8月16日至17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各市現場核查具體安排,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9日16:00后。
關于2021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1〕190號
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21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考試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0月23日 | 0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10月24日 | 0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二)考試管理模式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獲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應試人員),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二)免二科報考條件
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原人事部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規定執行,其合格科目考試成績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滾動至2019年。
具體報考條件可以參考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說明(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507.html)。
三、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報考人員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并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注冊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注冊用戶功能全年開放,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結果最遲將于信息提交后24小時內返回,請報考人員及時完成注冊,以免影響報名。
(二)填寫報考信息
完成注冊的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8月10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核查
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在線核查通過的,進入網上繳費環節。
現場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應接受現場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5.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
請報考人員于2021年8月17日16: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作為現場核查輔助,并于8月16日至17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各市現場核查具體安排,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
4.所在單位出具的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證明;
5.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本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證書。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現場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市場監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市人社、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于2021年8月13日前將本地區現場人工核查時間和地點安排情況報省人事考試院,并于2021年8月22日前完成現場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門要采取措施,認真進行核查。凡在核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應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核查前,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核查后,報考人員不能進行修改。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流程和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0551-12333-1,資格核查問題可咨詢各市人社、市場監管部門。
(四)網上繳費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皖價費〔2015〕123號文件規定,考試費按每人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另上繳國家考務費按每人每科11元的標準收取,合計每人每科計收61元。
通過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8月24日16:00前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通過易寶支付平臺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95070。報考人員繳費是否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顯示結果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四、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本次考試考點應選用標準化考場,各考區要將考試監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將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請應試人員于10月19日16:00后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可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也可以在電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寶、微信、云閃付、各社保卡合作銀行APP等均可申領)的“全國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考試成績查詢”模塊中查詢成績。
六、監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予核查:
(1)已經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監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考試組織機構將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注意事項
(一)答題方式
全部科目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憑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信息須與報名時填報的一致,其他電子設備及復習資料等規定以外物品必須按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嚴禁帶入座位。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試大綱
2021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2021),請應試人員按照大綱要求進行應試準備。
(三)廣德市、宿松縣考務安排
廣德市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一安排,請有關單位做好工作銜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見附件),按照防控要求參加考試。
請各市、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按照《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各項人事考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21〕55號)規定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確保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五)其他事項
2021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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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