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查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10號)相關規定,我省將對2021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具體通知如下:
一、審查工作安排
考后資格審查工作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和人社局共同負責,主要對考生是否符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查詢,包含所學專業、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的工作年限、增報專業資格等方面)、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及提供的學歷學位證書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參加考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按以下方式提交審查材料給所屬考區審查點(各地聯系表詳見附件2)進行考后資格審查。
(一)審核情況為“非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須于2021年8月9日—11日按短信通知時間提交以下審查材料進行現場審查:
1.報名表1份(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登錄打印,須本人簽名);
2.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監理、設計工作情況表1份(格式詳見附件3,須本人簽名);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4.“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原件(僅限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
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按專業分別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聯合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僅限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
(二)審核情況為“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須于2021年8月11日前以郵寄方式提交以下審查材料至所屬審查點審查:
1.報名表1份(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登錄打印,須本人簽名);
2.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監理、設計工作情況表1份(格式詳見附件3,須本人簽名);
二、有關事項
1.考生應認真核對報考條件,提交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經審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2.考生不得提供虛假材料,考生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規定予以處理。
3、考生要主動配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積極做好相關個人防護工作,現場審查時應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并現場核驗動態“八閩健康碼”,“八閩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檢測低于37.3℃,方可進入審查點。因疫情管控無法按時參加的,可及時與審查點聯系,申請推遲審查。因拒不配合當地防疫要求導致無法參加考后資格審核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附件:
1.2021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
2.各設區市考后資格審查部門聯系表
3.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監理、設計工作情況表
福建省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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