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1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10日10:00-8月18日16:00;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9日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1年10月12日10:00-10月15日16:00。
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滬人考〔2021〕49號
關于印發《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
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4號),現將《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2021年8月6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
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和社會治理相關單位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申請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申請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申請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二、報名范圍
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結束前一個月),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
2021年10月17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二)社會工作師
2021年10月16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2021年10月17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
2021年10月17日 14:00-17:00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通過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考試報名相關事宜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核查(全部在線進行)、的方式,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考生網上信息顯示為“資格核查通過、報名完成”,方可視為報名成功。
考試報名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詳情和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名系統相關說明查詢了解。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注冊登錄
考試報名前,考生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注冊和個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和填報。
以往己在該報名系統注冊的考生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核查結果是否通過不影響考試報名)。建議考生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信息提交,未注冊或未完成核查的,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首次注冊的考生應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否則無法進行報名。已在報名系統注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以下幾類情形無法通過注冊核查:①中專以下學歷、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注冊核查結果反饋后,考生可在規定時限繼續完成考試報名信息填報,但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
(二)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10日10:00-8月18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
注冊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信息填報,完成報名信息填報的考生須及時點擊“保存”,并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
選擇辦理方式后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資料并點擊“報名確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海外學歷學位者須上傳認證報告)的照片,報考級別為“高級”的報考人員還須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應證書和資料。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除以上資料外還需上傳工作經歷證明。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三)告知承諾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報考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收處理。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核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報名成功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
(四)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
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和在線核查,并根據不同的情況提示考生進行相應的操作。核查通過的可直接完成報名確認,無需現場核查。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撤回承諾申請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級別為“高級”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在線上傳資料,無需前往現場)。核查通過的,可完成報名確認,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9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報名確認”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當前報考狀態”中查詢核查結果。如超過48小時未完成或未通過核查,請考生及時聯系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咨詢核查點(以下簡稱報名點):
1、上海市社會工作者協會(徐匯區漕溪北路41號匯嘉大廈24樓D座)
報名點代碼:2101
咨詢電話:64187030、64187031
2、上海市浦東新區社會工作協會(浦東新區峨山路613號A樓515室)
報名點代碼:2102
咨詢電話:50327117、50327010
3、上海政法學院培訓部(普陀區三源路175號)
報名點代碼:6363
咨詢電話:54256766
4、華東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梅隴路138號)
報名點代碼:2802
咨詢電話:64252761
報名點提供考試資格核查和報名咨詢服務(報名期間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試地點。
(五)核對確認
通過核查的考生,應及時查詢核對本人報考狀態,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和科目務必準確)、核查通過、報名完成,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核對確認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16:00。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六)準考證下載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21年10月12日10:00-10月15日16:00在報名網站(www.cpta.com.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選擇的報名點聯系。
六、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
(一)考試組織機構將對考試過程實行日常監管并接受社會監督。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二)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違紀處理”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七、其他相關事項
(一)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詳見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發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進行動態調整并提前發布,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如有違反,責任自負。由于疫情的不確定性,建議考生考前14天在滬且不離滬,旅居國(境)外的考生建議考前21天回滬且不離滬。
(二)港澳臺居民參加考試問題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以及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考試大綱
1、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律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1年6月30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2、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四)考生須知
1、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等其他文具。
2、《社會工作實務(中、高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五)考慮到本專業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完成網上報名后,可于8月20日(9:30-11:30,13:30-16:00)致電61969080,按照要求提供審核材料,并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
(六)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考生可于2022年1月下旬通過報名網站(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合格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考試成績發布后四個月左右,屆時請關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領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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