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1年福建出版資格考試時間:10月10日;福建2021年出版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8月6日至8月18日;資格審核時間:網上審核+現場審核(8月19日至8月20日);繳費時間:8月6日至8月22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3日起。
2021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簡章
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鏈接):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報考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簡章》,按簡章要求進行報考。
(二)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具體辦理方式見“六、報考操作流程”;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和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報名系統對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需一定時間(24小時內),新報考人員應及早注冊并完善注冊信息,已注冊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完善相關學歷等信息。
(四)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考生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二、考試科目、時間
10月10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2:00— 5: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深化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10號),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
1、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2、報考初級資格人員除具備報考條件1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3)初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3、報考中級資格人員除具備報考條件1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8月7日之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特別提示: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名人員須在報名時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
(二)免試條件: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說明:1、報名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實習期不計入工作年限);
2、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臺辦《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四、證書取得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 2個科目;中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2個科目,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五、考務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8月6日至8月18日
(二)網上繳費時間:8月6日至8月22日(未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及申請免試的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須通過在線核查或現場核查后方能進行網上繳費)
(三)現場核查時間(只針對接到核查部門電話通知的報考人員,其他人員采用在線核查方式):8月19日至8月20日(現場核查方式見“六、報考操作流程”)
(四)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10月3日起
(五)成績公布時間:2021年12月下旬,(報考人員可登錄www.fjpta.com查詢成績,考試合格標準以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公告為準)
(六)證書發放:省直考區以福建省人事考試網領證通知為準。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其中省直考區委托省人社廳行政服務中心發放,泉州考區由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發放,其余考區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試中心發放)。
(七)考試地點設在福州,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六、報考操作流程
報名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系統在線核查、核查部門在線核查(或現場核查)、網絡繳費的辦法。具體流程如下:
(一)用戶注冊
首次報考人員須進行用戶注冊及照片上傳(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www.fjpta.com從“網上報名”入口登錄)。注冊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查詢核驗結果。
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戶名及密碼,如泄露給他人導致個人信息外泄或填報信息錯誤,相關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照片上傳
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使用該軟件報考人員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
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系統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特別提醒:注冊時上傳的照片將用于各項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報考人員應慎重選用上傳照片;新注冊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白底證件照,已注冊報考人員可延用原來的照片。)
(三)填報信息
注冊完成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選擇考試項目,進入網上報名界面(未進行身份、學歷、學位核驗的考生無法選擇考試進行報名)。
(特別提示:在報名出版專業資格考試時,報名人員應如實選填是否從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工作。)
報考人員填報相關信息后,系統提示報考人員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且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后,應按“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報考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在線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在線上傳相關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門進行在線核查。
報考人員可于上傳相關材料2個工作日后,自行查看核查情況。在線核查不通過的,可根據系統提示重新修改上傳或填寫的信息。
已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的報考人員,不可更改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須由核查部門在線核查的人員范圍:
①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報考人員;
②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③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
④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⑤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⑥其他報考條件不能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2)須在線上傳的材料包括:
①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圖像(JPG格式);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圖像(需將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合并一張圖片上傳);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在上傳學歷材料時,上傳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②出版專業中級資格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
③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其“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有關證明材料;
④其他與“符合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四)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再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不可修改。
未確認報名信息前,可以點擊考試狀態流程中的“信息維護”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五)現場核查
在線核查過程中,核查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
接到核查部門電話通知須進行人工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所屬報名點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攜帶以下材料辦理人工現場核查(各報名點聯系方式見附表):
(1)下載并打印報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諾欄內簽名;
(2)身份證原件;
(3)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原件);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4)出版專業中級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
(5)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其“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有關證明材料;
(6)其他與“符合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六)網絡繳費
1、收費標準。報名費按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每科78元標準收取。
2、如遇繳費技術問題請撥E繳通24小時客服熱線4008885699。
3、報考人員網絡支付成功后,公共網絡繳費系統會顯示本次繳費的電子票據信息。報考人員網上繳納的費用直接與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連接,所繳款項直接進入福建省非稅待解繳科目,實現電子票據信息化管理。繳款人可直接在網上查詢到帶防偽功能的電子票據并支持下載。咨詢電話:0591-87615506。
4、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名費網絡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七、誠信管理
(一)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
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
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應考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考場規則》,按規則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考試科目共2科,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報考人員務必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注意以下事項:
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目配發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五)省人事考試中心將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考試考務相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應試人員須認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參加考試,請及時關注我中心網站(www.fjpta.com)。
附表:
各報名點核查地址及咨詢電話
報名點 | 核查單位 | 核查地址 | 聯系電話(工作日)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 | 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3樓大廳 | 報名:0591-87670230繳費:0591-87615506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號人事綜合大樓二層202室 | 0591-86290086 |
廈門 |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 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3樓(人才大院內西側)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 | 縣(市、區)考生到當地人社局核查,市屬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樓5樓)核查 | 政策:0598-7506628報名:0598-7506802、7506803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 | 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審核:0595-22132240報名: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漳州市薌城區博愛道上江名都D棟11樓 | 政策:0596-2027661報名: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市職改辦) | 莆田市市政府1號樓156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考試中心 | 市屬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區南林核心區行政服務中心2層2區4號窗口核查,縣(市、區)考生至當地人社局職改辦核查 | 政策:0599-8866569報名:0599-8830672 |
龍巖 | 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務中心三層1區市人社局窗口 | 0597-2529121 |
寧德 | 寧德市人事考試中心 | 寧德市蕉城區城南路42號5樓 | 0593-2077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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