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后現場人工核查要求說明
一、為方便報考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核,強化用人單位初審權和主體責任,由用人單位初審時查驗報考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從業經歷等真偽,各級資格審核部門重點核查用人單位的初審查驗結果,原則上不再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
二、現場人工核查只須提供用人單位初審查驗結果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和從業經歷及查驗結果、符合免考試部分科目的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用人單位查驗合格后,查驗人在所有復印件上簽字并蓋單位公章,交資格審核部門備案留存。
三、用人單位查驗學歷時,應重點把握以下要求:
(一)報考人員需在本類別(專業)首次考試前獲得國家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即2021年度新報考人員需在2021年度國家規定的考試日2021年6月19日(不含),前取得相應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
(二)持教育部門學歷的,用人單位需查驗: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專(含以上)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學信網(www.chsi.com.cn)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在學信網免費申請的學歷認證報告(相關申請資料準備情況詳見學信網要求)。
2.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湖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查詢系統(http://zcc.hnedu.cn/zzfind/)認證結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省教育廳開具學歷認證報告。
再次特別提醒:教育部門核驗未注冊學歷學位證書需要一定時間(20個工作日),請申請人提前做好準備。
所需材料:畢業證書原件或學歷證明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畢業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復印的錄取花名冊或畢業生花名冊(加蓋存檔部門公章并留經辦人姓名和辦公電話)。受理方式為現場辦理。
辦理地點: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長沙市雨花區新建西路37號長城非常生活3樓1號窗口),聯系電話:0731-82116082。
(三)持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用人單位查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參照執行)。
(四)持黨校學歷的,用人單位查驗黨校官方網站畢業證書查詢頁面;網上無法查詢的,用人單位查驗黨校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五)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10條實施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67號)“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參評相應系列(專業)職稱”的規定,持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的,所在單位查驗以下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畢業的,提供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驗結果頁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畢業的,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查驗結果頁面;
(3)其它年度畢業的,提供考點所在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處)學籍認證查驗結果。
(六)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用人單位需查驗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七)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計算到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標注的“全日制學歷”或“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學習時間計算工作年限(須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的連續就業社保證明);非在職人員碩士生學習時間不計算工作年限。
參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類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等后續學歷學習年限可累計計算工作年限。
報考人員工作年限計算方法舉例如下: 1.取得全日制學歷后直接參加工作無后續學歷的,工作年限從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算起。如:2015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無后續學歷,2021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6年—2021年共6年。 2.取得全日制學歷參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續學歷的,相關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如甲2015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2016年—2018年取得非全日制學歷,2021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6年—2021年共6年;乙2015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2017年—2019年取得全日制學歷,2021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6年1年、2020年—2021年2年,累計共3年。多個學歷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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