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新疆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5月29日、30日;新疆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3月26日-4月7日;資格審核時間/方式:考試前不進行資格審查;網上繳費時間:3月26日-4月7日;準考證打印時間:考前一周。
關于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黨委各部、委、辦,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民團體、大專院校,自治區大中型企業人事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4號)精神,現將自治區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工作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報考條件的解答和證書注冊等工作。
(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組織實施。
(三)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組織實施。
(一)報名時間。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統一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報名平臺)報名。
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及繳費時間為2021年3月26日10:00--4月7日,4月7日19:00報名截止,23:00 繳費截止。
2.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繳費時間為:
(1)高級經濟師2021年4月6日10:00--4月20日,4月20日19:00報名截止,23:00繳費截止。
(2)初中級經濟師2021年7月19日--8月6日,8月6日19:00報名截止,23:00繳費截止。
3.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及繳費時間為:
(1)上半年:4月6日--4月20日,4月20日19:00報名截止,23:00繳費截止。
(2)下半年:8月30日--9月13日,9月13日19:00報名截止,23:00繳費截止。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繳費,逾期不予補報。
(二)注冊用戶。報考人員登錄報名平臺(zg.cpta.com.cn),須客觀準確完整的填報相關信息。如忘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可通過此頁面“找回用戶名或密碼”功能找回用戶名,重新設置密碼。
1.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建議報考人員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2.己注冊的報考人員不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建議報考人員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
(三)上傳照片。初次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前,應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www.cpta.com.cn),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并保存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應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證件照,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在此平臺注冊并上傳過照片的報考人員無需再上傳。
(四)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報考人員本人簽署(提交)報考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信息一經確認后,報考人員將無法再次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認真仔細檢查錄入的信息。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特別情況審核。以下情況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報考事項: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六)資格審查。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精神,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試前不進行資格審查。
(七)繳納考試費。采取網上支付方式進行繳費,在報名平臺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支付。繳費過程中如遇問題可撥打易寶支付24小時咨詢熱線(4001500800)。
(八)開具發票。烏魯木齊市需要開具發票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在2021年12月1日前,攜帶身份證和報名表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繳費記錄開具發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開具發票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在2021年11月20日前,攜帶報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試中心登記申辦。
三、考試時間
具體考試時間見附件1。
四、考場設置
根據國家關于職(執)業資格類考試考點設置的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報名時可根據考試選擇考試地點。
五、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考前一周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具體事宜以準考證為準。
六、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關于調整我區職業資格考試考務收費標準和相關政策的通知》(新發改規〔2019〕2號)、原環境保護部2016年第18號公告、《關于印發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四項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關于調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有關規定,考試費及考務費如下: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9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95元。
(二)高級經濟考試為:每人每科99元;初級經濟考試為:每人每科91元;中級經濟考試為:每人每科76元。
(三)三級口譯每人每科17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180元,一級口譯每人每科380元,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80元;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91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95元。
七、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
(一)堅持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規定。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疆外報考人員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見附件2。
(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見附件3。
(四)翻譯專業技術(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見附件4。
(五)在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六)考生可關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新疆人事考試中心將及時推送考試動態。
八、查詢成績
考試三個月后,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附件:1.考試時間表
2.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
3.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
4.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259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時間表
附件2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
一、考試設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要求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更新環評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中新舊專業對應表的函》,《通知》中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已更新。
三、考試大綱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針對考試考點、時長、題量、總分值等進行了調整,具體內容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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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用具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點擊查看: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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