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關于甘肅省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得知,甘肅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告知承諾要求,具體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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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諾要求
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在報名時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符合報考條件作出承諾,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及接受處理,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對發現作出虛假承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員,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在報名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3.考試報名須由本人操作,報名期間因個人信息、考試科目、考試級別(因檔案號不同,考試級別填報錯誤系統將無法合成考試成績)填報錯誤,以及錯傳照片、錯誤繳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2021年環評師考試報名3月23日起,報名的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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