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事考試筆試期間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根據國家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結合我省人事考試工作實際,現就做好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一、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
1.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內啟動體溫監測,并通過“信用青海”微信公眾號、“青海省信康碼”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序實名申領信用健康碼(以下簡稱“信康碼”)。報名后應持續關注“信康碼”狀態并保持通訊暢通。要按照“一日一測,異常情況隨時報”的疫情報告制度,及時將異常情況報告所在單位或社區防疫部門。“信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信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明。
2.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4天到達青海省內,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考試當天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明,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3.考生應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4.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避免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赴考時要做好個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車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時應注意個人防護,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5.考生在考前要認真閱讀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承諾相關事項,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均須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信康碼”為綠碼、體溫正常。考試工作人員如有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不安排參加考試工作。
7.考試工作人員如有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不配合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二、考點和考場設置
1.要選擇通風、衛生、條件較好的教室或場地作為考場。
2.筆試類型的考試,考點安排考生座位時,應盡量增大座位間距,減少人員密度,每考場人數不超過30人。
3.各考點須配備隔離考場,用于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考生的考試,配備相應的考試工作人員,并做好防護措施。
4.各考點須設置醫療服務站和健康觀察室,并配備專業醫生、護士和衛生防疫人員,安排應急車輛,配齊必要的醫療用品、疫情防控和防護用品。
三、考試組織
1.各考點須制定考試入場流程,安排人員現場引導考生有序入場。人與人之間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
2.考生應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考點可根據考試規模、體溫檢測設備配備情況,選擇在考點或考場樓入口處進行體溫檢測。考生進入考點時,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碼信息(綠碼),并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測量和消毒工作,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若體溫超過37.3℃,需現場接受2次體溫復測,如體溫仍超標準,須由現場醫護人員再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腋下測溫。確屬發熱的,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由專人負責帶至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3.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4.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及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拒絕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考點。
5.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考生,監考人員應及時報告,并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由專人負責帶至隔離考場進行考試。因個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檢測或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6.筆試考試結束后,考生應在考場座位等候,待試卷、答題卡驗收無誤后,考點應采取錯時疏散的方式,盡快疏散考生,盡量減少人員聚集。所有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須由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進行檢測診斷后方可離開。
7.考點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對所有參與考試的工作人員進行體溫和“信康碼”信息監測和登記工作。
四、考試保障
1.筆試考試每半天須對考試場地、試卷分發回收室、洗手間等場所進行全面消毒。
2.接送試卷的車輛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車人員要進行體溫檢測和“信康碼”核驗,車輛行駛途中要開窗通風。
3.提供就餐服務的考點,必須符合衛生健康部門規定的衛生安全條件,且通風、衛生條件較好,并按要求及時進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就餐時須保持安全距離并實行分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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