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近期國土空間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部機關各司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依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新的國土空間規劃批準生效前,為落實國家發展戰略,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保障項目、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用地需求,各省(區、市)可按照2019年國家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50%預支建設用地規模。
二、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原則上應布局在報批的城鎮開發邊界內,并符合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三條控制線”等空間管控要求。
三、《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經批準后,將盡快明確各省(區、市)到2035年建設用地規模。各地要抓緊統籌推進省以下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確保2021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縣級以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報批工作。
自然資源部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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