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邯鄲考區)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考生: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1年9月舉行。現就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我市在各縣(市、區)均設有報名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所列地址為準。
(六)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如:學籍、戶籍、居住、社保、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等)。
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審核、網上交費”,與報考人員“零見面”的方式,即:報考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全國報名系統上報名后,再訪問“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http://rygl.hebcz.cn/)點擊報名資料上傳飄窗,填寫基本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選擇的縣市區信息請務必與全國報名系統報名點信息一致)。各報名點審核報名條件通過后,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報名系統進行網上交費。
報考人員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18日-31日,資料上傳截止時間為3月31日17:00,報名點審核時間為:3月18日-31日,報考人員交費截止時間為3月31日24:00。報考人員應在上述時間內,完成考試報名、審核及交費,并確認報名狀態。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審核且完成交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將不能參加考試。交費成功后,考區和報名點信息無法修改。如修改其他信息,請在報名期間聯系市財政局會計處進行修改更正,電話0310-3055759。
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考生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進行上傳。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對填寫和上傳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關資料的規范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因填寫或上傳虛假信息、資料,經查實后,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或取消考試成績,并將其列入我省會計行業失信人員名單。
2020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延考的考生,無需再次報名(狀態為報名成功)。2020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成功后申請退費,且2019年度考試有通過科目的考生,無需上傳報名資料再次審核資格(狀態為審核通過待交費),如參加考試,登錄報名系統交費即可。
二、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舉行,共3個批次,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考試時間由系統隨機安排,不能變動。
五、考務日程
(一)2021年8月30日開始,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二)2021年9月4日-6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三)2021年10月20日前,下發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冀時辦”手機APP上公布。
(四)2021年11月5日前,對考試分數有疑義的考生可向市財政局會計處提出申請,市財政局會計處查詢后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五)資格證書發放的相關事宜和具體時間,請關注河北財政信息網-會計服務-邯鄲通知或公告。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認真備考,誠信參加考試。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對違法違規人員進行處理。
(二)考生要按照報考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個人疫情防控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將不能參加考試。
(三)發票領取。需要開具考務費發票的考生請于2021年4月10日前,將本人考試報名信息表、詳細郵寄地址、考生電話等信息發送到指定郵箱:hdcz3051826@163.com,逾期不再辦理。
(四)邯鄲各縣(市、區)報名點咨詢電話
大名縣 | 6571521 | 涉 縣 | 3893693 |
魏 縣 | 5206129 | 永年區 | 6820962 |
曲周縣 | 8856882 | 館陶縣 | 2839021 |
邱 縣 | 8362382 | 邯山區 | 3128861 |
雞澤縣 | 4511108 | 武安市 | 5686278 |
肥鄉區 | 5209335 | 叢臺區 | 3136480 |
廣平縣 | 2522771 | 復興區 | 5520319 |
成安縣 | 7285526 | 峰峰礦區 | 5160218 |
臨漳縣 | 7855398 | 冀南新區 | 3117139 |
磁 縣 | 2316913 | 開發區 | 8066890 |
市 直 | 62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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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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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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