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及繳費時間為2021年3月18日至3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1年8月23日至9月3日。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1〕1號)規定,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1年9月舉行。現就我省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二、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舉行,共3個批次,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 經濟法 |
五、報名組織
(一)我省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級以上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報名安排由各考試管理機構另行發文通知。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進行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3.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根據《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粵財會〔2019〕8號)規定,屬于信息采集對象的報考人員(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報名前應先登陸“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其中深圳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請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https://public.szfb.sz.gov.cn/acc)進行。
(三)我省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統一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考后資格復核方式。我省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繳費時間為2021年3月18日至31日,考試報名及繳費統一在3月31日24時截止,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繳費。
(四)報名程序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考生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
2.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慎重報考,網上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及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不能參加考試。在報名確認及繳費成功后,考生所填寫的信息將不能在網上自行修改。
3.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成功后,請務必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名結束后報名系統將不再支持打印;如報考人員遺失或漏打的,我省將在考后資格復核前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申請開通補打印渠道。
六、報名收費
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會評〔2017〕1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改規〔2019〕3號)有關規定,2021年度我省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收費標準如下:
(一)《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費75元/科,考務費6元/科,合計81元/科。
(二)《財務管理》科目考試費55元/科,考務費6元/科,合計61元/科。
(三)《經濟法》科目考試費55元/科,考務費6元/科,合計61元/科。
七、考務日程
(一)2021年2月26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21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21年3月18日至3月31日,組織開展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三)2021年8月23日至9月3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
(四)2021年9月4日至6日組織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五)2021年9月28日前,省會計考辦組織完成本地區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據。
(六)2021年10月20日前,省會計考辦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議,各考試管理機構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七)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各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八)2021年11月30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21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確保2021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各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本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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