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陜西2018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注冊報名時間:2月26日9:00至3月14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月28日至3月15日(節假日除外);網上繳費時間:2月26日9:00至3月16日17:00止。報考人員于考試前7日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018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5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8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加強人事考試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要嚴格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工作,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嚴格審核報名材料,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本次考試對報考人員實行屬地管理,即報考人員的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須在陜西省區域內,滿足其一即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中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對有組織、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19日
上午9:00-12:00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0日
上午9:00-12: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市。
三、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附件1)。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應符合報名條件,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四、報名時間及流程
2018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
(一)報名工作各時間點
注冊報名時間:2月26日9:00至3月14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月28日至3月15日(節假日除外);
網上繳費時間:2月26日9:00至3月16日17:00止。
(二)網上報名程序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此公告,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個人情況,按系統提示(應選擇陜西省)填寫報考信息,完成報名。
1.報考人員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報名網址: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限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完成注冊。(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報名操作)。
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作為資格證書上的打印照片,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3.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繳費操作前的個人填報信息可自行修改,繳費確認后報名信息不可修改。報考人員應保存好個人注冊用戶名及密碼,以免影響后續報名工作。
4.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無誤后,即可下載打印《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并按照要求完善報名表內容,如個人簽名,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等。審核部門意見欄報考人員不填。
(三)現場資格審核
現場資格審核工作由陜西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負責,資格審核相關規定和要求由其負責解釋。
1.報考人員情況界定:在陜西省參加過2016年、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網上報名確認后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不需要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其他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均須經陜西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017年在外省參加過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試人員,原有效成績保留,須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現場資格審核地點:西安市西影路112號環保大廈1219室,聯系電話:029-85429511。
3.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供材料:
(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1份;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年限證明1份(加蓋單位公章,須具有環評資質單位出具,樣式見附件2);
(5)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符合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的人員提供)。
審核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配合審核部門及時補充相關材料。對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一經核實,對該單位將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取消該單位工作人員下一年度的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將給予終止考試資格和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同時,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四)網上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工作統一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經繳費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原則上不可更改。若確需更改的,可到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刪除原報考信息重新報名,并重新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和網上繳費確認。未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確認者,報名無效,視為報考人員放棄考試資格。
(五)收費標準
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部分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人社函〔2016〕510號)規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
完成報名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請于5月18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節假日除外),到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取發票。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人社廳1號辦公樓一層考務大廳,聯系電話:029-89538291。
(六)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考試前7日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主觀題作答注意事項:
1. 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二)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2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三)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與報名時相同)進入考場。
(四)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五)除規定可攜帶的物品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包括帶有通訊和存儲功能的手表)、與考試相關的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本次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視具體情形按照規定做出相應處理,同時向所在單位通報。
(七)報考人員應考時要認真閱讀考試須知,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試卷代碼等信息,否則按0分處理。
(八)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是官方網絡報名平臺,陜西人事考試網(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發布平臺。同時,請廣大報考人員關注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公眾微信號sxrskswx,及時獲取考試和辦證資訊。
報考人員應避免通過其他網站以跳轉方式進入報名系統,防止造成個人信息泄露,影響正常報名。報考信息均以官方網站或微信平臺信息為準,輕信其他網站的報考信息導致延誤報名者,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九)由于客觀題閱卷工作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附件: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工作年限證明(模板)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8年2月8日
附件1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國人部發〔2004〕13號)
第十條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二)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三)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四)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摘自《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國人部發〔2004〕13號)
第五條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二)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附件2
工作年限證明
茲證明 同志取得 專業學歷(學位),并在我單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年,符合報考條件中規定的相關任職年限。(參加全科考試用)
茲證明 同志在我單位受聘任擔任 職務滿 年,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 年,符合報考條件中規定的相關任職工作年限。(免試部分科目用)
該同志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能夠遵守法律法規,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本證明真實性由本單位負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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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