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3日10:00-12月17日16:00,補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23日10:00-12月25日16:00;繳費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17:00;對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將根據全省財政系統內網“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登記的相關信息,在浙江會計考試報名系統進行自動審核。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
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浙財會考辦〔2020〕6號
各市、縣(市、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0〕8號)精神,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方式,定于2021年5月舉行。現將考務工作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和浙江省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財會〔2019〕36號)規定的有關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
(四)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既包括全日制院校財經專業和非財經專業,也包括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成人教育。
(五)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本通知所述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三)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次年起3年內參加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一)初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全國考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我省考試時間在此范圍內以各設區市考試管理機構的安排時間為準:
序號 | 單 位 | 地 址 | 電 話 |
1 | 海南省會計學會 | 海口市義龍西路9號寧海大廈三樓 | 66219619 |
66218471 | |||
2 | 海口市財政局 | 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南二樓202窒 | 68522135 |
3 | 三亞市財政局 | 三亞市迎賓路358號財稅大樓二樓 | 88869923 |
4 | 儋州市財政局 | 儋州市中興大道財政大樓會計科 | 23322145 |
5 | 洋浦開發區財政局 | 洋浦經濟開發區洋浦政務中心三樓 | 28810919 |
6 | 定安縣財政局 | 定安縣定城鎮見龍大道 | 63823903 |
7 | 澄邁縣財政局 | 澄邁縣金江鎮華成路 | 67625710 |
8 | 文昌市財政局 | 文昌市新市區文清大道財稅大廈 | 63330185 |
9 | 瓊海市財政局 | 瓊海市加積鎮南門二路8號 | 62819299 |
10 | 萬寧市財政局 | 萬寧市萬城鎮人民中街210號 | 62228208 |
11 | 陵水縣財政局 | 陵水縣椰林鎮中心大道70號 | 83316856 |
12 | 東方市財政局 | 東方市八所鎮東海路財政局 | 25521519 |
13 | 樂東縣財政局 | 樂東縣縣城抱由鎮 | 85527477 |
14 | 臨高縣財政局 | 臨高縣臨城鎮解放路96號 | 28287103 |
15 | 昌江縣財政局 | 昌江縣石碌鎮市民廣場2路 | 26691977 |
16 | 屯昌縣財政局 | 屯昌縣昌盛路 | 67811151 |
17 | 五指山市財政局 | 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20號 | 86627967 |
18 | 白沙縣財政局 | 白沙縣牙叉鎮牙叉中路 | 27721910 |
19 | 保亭縣財政局 | 保亭縣保興中路 | 83664448 |
20 | 瓊中縣財政局 | 瓊中縣營根鎮財政局大樓 | 86238309 |
(二)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試時間為8:30—12:00。
(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分別公布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
五、報名要求
(一)報名日期
浙江省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3日10:00—12月17日16:00。
補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23日10:00-12月25日16:00。
繳費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17:00。
12月24日16:00關閉“浙江會計之家”—“信息變更”“信息登記”通道。
請廣大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錯過上述報名和補報名時間的,將無法參加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
(二)報名及考試地點
符合報名條件(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的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三)報名渠道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網絡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請考生在報名前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zjzwfw.gov.cn),進行個人實名注冊。在報名期間需通過“浙江會計之家”(網址:http://kjzj.czt.zj.gov.cn)或“浙里辦”手機APP的“會計之家”欄目按要求進行報名及繳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考試報名。繳費之前,請考生仔細核對本人所有報名信息,繳費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報名信息。因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四)資格審查
對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將根據全省財政系統內網“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登記的相關信息,在浙江會計考試報名系統進行自動審核。
符合報名條件但因個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審核未通過的會計人員(含寧波地區考生),請按照報名網頁提示,登錄“浙江會計之家”(網址:http://kjzj.czt.zj.gov.cn)或“浙里辦”手機APP的“會計之家”—“信息登記”或“信息變更”欄目填報或修改相關信息,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由各地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再進行報名。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轉評人員,應在網絡報名之前的工作時間,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本人單位所屬地財政部門確認相關信息,并在規定報名時間內進行網絡報名。當地人力社保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做好信息確認工作。
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繳費一旦成功后,照片等所有信息都不能再進行修改。考生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清晰。考生可在電腦端報名系統或手機端報名系統上傳本人照片,經系統處理并本人確認無誤后,再點擊提交,以確保照片符合制證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所有考生應據實填報個人的會計信息,如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證書簽發機構將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嚴重者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五)考務費用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照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其中:初級標準為每科60元,高級標準為每科80元。
六、其他事項
(一)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的考場原則上設在各設區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考生較多的市,可以在所轄具備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條件的縣(市、區)設若干分考點并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備案。分考點所在地財政局應積極配合協助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做好相關工作。
(二)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認真備考,誠信參加考試。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對違法違規人員進行處理。
(三)已通過網絡報名及繳費的考生,自考試前10天起至財政部規定的截止時間內,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載或網上打印準考證。
(四)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評卷的客觀題由計算機自動評分生成成績。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評卷的主觀題通過計算機網絡評卷輔助系統對每道試題的答題信息進行隨機分配、采用三評一仲裁的機制實行集中封閉式的評分。
(五)各市、縣(市、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網絡報名工作,精心組織,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試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報名時間、報名方法、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六)報名工作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越權處理。
(七)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落實好考點、考場及機位。
考生應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個人防控,并積極配合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單位的防控工作。考試報名期間請及時關注“浙江會計之家”官方網站、“浙里辦”手機APP或“浙江財政”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公告。
各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做好各項考務工作,確保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無紙化考試順利平穩進行。
具體考試聯系電話詳見“浙江會計之家”(網址:http://kjzj.zjczt.gov.cn)首頁“咨詢電話”一欄。
附件:考試咨詢及聯系方式表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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