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將在2016年9月10日至12日舉行。參加2016年中級考試的考生須知以下事項:
1. 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經監考人員核對準考證和身份證后,完成電子簽到及身份校驗,對號入座。考生應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桌面上,以備檢查。
2.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除準考證、身份證、非立體式不帶漢字儲存功能的電子計算器(免套)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應設置成關機或靜音狀態)存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物品存放處,違者按違紀處理。
3. 考生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證件號進行考試登錄后,請核對計算機屏幕顯示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和證件號,并閱讀考務要求和操作說明,等待考試開始。
4. 考試開始后,計算機會自動進入答題界面。
5. 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在考試機上登錄的考生將被視為缺考,考試系統將不再接受該考生登錄。
6. 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草稿紙和演算用筆,考試結束后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處理。
7.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考場內不準吸煙、吃東西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8. 如遇到無法登錄考試服務器、信息有誤、機器故障或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如異常情況導致考生無法正常考試的,考生應當聽從監考人員和考試組織機構的安排。
9. 選擇紙筆作答方式考試的考生,客觀題、主觀題均在紙質答題卡上作答,答題結果填寫在草稿紙、計算機或未填寫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的無效。
10. 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
11. 考試開始6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或喧嘩。
12. 考試結束時間到達時,系統會自動為所有未交卷考生統一交卷。
13. 考生不得將試題內容帶出考場,不得傳播、擴散試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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