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符合《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八條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免試條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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