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統考辦字〔2020〕1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0年下半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169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級別、時間、科目和題型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考試地點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多個考試項目在同一日期開展,預計考場資源將異常短缺,故不排除在花都、從化、番禺、增城等區設置考點考場的可能性,如因此給您參考造成不便,請予理解,我們將嚴格按上級有關要求,隨機編排準考證。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關于深化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16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種類型。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2.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堅決抵制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二)初、中、高級考試條件
1.初級考試條件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2.中級考試條件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統計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3.高級考試條件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要求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四)外籍及港澳臺人員考試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2018〕1號)精神,符合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0年8月3日9:00-8月17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8月3日9:00-8月18日17:00。
(一)報考人員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進行報名操作。
3.注冊信息在線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可直接報名;“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后續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即可報名。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
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須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屬于廣州市或廣州市各區單位人員(單位名稱冠“廣州市”或在廣州市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請選擇“廣州市報名點”,并如實填寫其他信息。
(三)簽署承諾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后,閱讀《報考承諾書》,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點擊“提交”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
(四)繳費
廣東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根據統考辦字〔2016〕1號和粵發改規〔2019〕3號文規定,初級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中級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根據粵價函〔2006〕629號規定,高級按每人100元收取。
如需開具紙質票據的考生,可在準考證打印2個工作日后前往在線繳費時所選繳費通道對應的代收銀行網點現場辦理,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工作動態-公示公告欄目下“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公眾非稅在線繳費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報考信息修改
個人報名信息一經填報提交,報名系統將不允許個人自行修改任何信息,請考生務必慎重填報。
(六)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0年10月12日 9:00-10月16日 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信息不一致,務必在10月16日前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通過身份認證后申請辦理修改。已報名人員網上提交更正證明材料及事實依據后,需經審核同意方可修改。請需修改的報考人員預留充足時間。考試結束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考試報名信息不予修改。
(七)報考注意事項
1.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2.在線核驗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要求,需接受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的在線人工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202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8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官網主頁“網上辦事”欄目內的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高級考試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參考書籍、資料。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成績查詢及管理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0年12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報名時在線核驗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我市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
七、監督監管
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生成202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廣州市上線人員名單。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試年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隱藏部分號碼)。公示期內,我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受理單位和群眾的舉報。
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證書發放和查詢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10號)精神,對我省統計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制作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電子證書
初、中級合格人員可在粵省事、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系統”(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證書上線狀態,并查詢、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社會機構或個人等第三方可登錄該系統驗證電子證書真偽。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電子再轉換版本,不具備同等效力。可通過在線查詢的考試證書不再開具紙質鑒定證明。
(二)紙質證書
初、中級合格人員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的“資格證書”欄目查詢發放進度和查詢驗證證書信息。選擇“廣州市報名點”考試合格并通過核驗的考生,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發布的領證通知。
九、注意事項
(一)防疫防控要求
所有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工作動態”欄目)有關要求參加考試。
(二)違紀違規處理
1.雷同答卷處理。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凡甄別為雷同試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考試違紀處理。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3.虛假承諾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聯合懲戒。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三)咨詢服務
相關信息敬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考生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有任何疑問,發送電子郵件到咨詢郵箱:gzexam@163.com。如因工作調整造成不便,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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