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關于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委):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1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383號)、省住建廳等5部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蘇建建管〔2019〕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承擔省直考區考務工作。
(二)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考試報名和考前抽查及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的初審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考后審查復核工作,并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省人事考試機構對考后審查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會商,形成終審意見。
二、時間安排和考區設置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5日 | 0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個專業) | |
9月6日 | 0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
14∶00~18∶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個專業) |
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市設置考點。
三、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試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共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其余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
(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在考場指定處。考場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辦法
(一)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新舊考試過渡
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分別對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
參加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且有效期內的合格科目,其成績按照新管理辦法執行。
五、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二)免二科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考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報專業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四)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報考條件中所規定的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按滿周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六、報名與考前抽查
(一)網上報名。202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日期為2020年7月13日9:00~7月21日16:00,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實施告知承諾制。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承諾制,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文件、報考問答,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上述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考信息時,將收到本次報名審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規定的報名時限內到報名考區所在的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現場審核。
(四)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
(五)考前抽查。各考區從當年報考人員中隨機選取部分人員進行信息比對,考生通過報名系統查看抽查結果。
(六)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7月23日~7月26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繳費操作。
(七)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8月28日~ 9月4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后審查
(一)審查對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績均預合格的考生。
(二)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 網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三)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通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專業技術專欄”對符合發證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審查對象如對考后資格審查處理決定存在異議,可自審查機構向審查對象發送查看審查結果短信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市考試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聯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2)。
(五)審查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證書發放
考后審查通過人員可于網上公示期結束4個工作日后,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綜合業務辦理平臺”(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全省范圍內與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費事宜
根據省財政廳、原省物價局《關于明確我省部分人事考試收費項目、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9號、蘇財綜〔2002〕5號)精神,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標準收取。
十、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20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相關網站免費下載。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http://www.cweun.org/)。
十一、疫情防控
我省將在近期出臺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請廣大考生近期關注省級及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
十二、其他事項
(一)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業務主管部門及省直報名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根據職責分工,按照《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考試報名期間應安排專人值班,做好咨詢服務工作。
(二)報考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專業網版塊中的“江蘇省人事考試服務”查詢聯系方式,咨詢報考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后,閱卷部門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 咨詢服務電話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020年7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2
咨詢服務電話
一、考務技術咨詢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025-83151200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0519-86617131
蘇州市人事考試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 0513-59000252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 0517-89330169
鹽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0515-88195106,86668515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0514-80829370
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0523-86888539,86896181,86891051,86397550;
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0527-84353881
二、考后資格審查陳述申辯咨詢電話
南京市專技處:025-68788058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專技處:0516-85798231
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0519-86617131
蘇州市專技處:0512-65210131
南通市專技處:0513-59000149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專技處:0517-83671113
鹽城市專技處:0515-80500729
揚州市專技處:0514-80978112
鎮江市專技處:0511-85340321
泰州市專技處:0523-86606582、86606581
宿遷市專技處:0527-84359049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