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濟人考函〔2020〕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1號)和《關于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20〕6號)有關要求,現將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5日 | 0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個專業) | |
9月6日 | 0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
14∶00—18∶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個專業)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專業類別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應試人員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三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一)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為保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平穩過渡,新舊制度銜接按以下要求進行:
1.參加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且有效期內的合格科目,繼續報考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全科”級別,其2019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規定的4年為一個周期進行管理。
2.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分別對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
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查詢。
四、報考條件
(一)級別為考全科的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二)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報名系統顯示的級別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報考條件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報名系統顯示的級別為“增報專業”。
五、報名安排及其他相關事項
(一)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
報名時間:2020年7月10日9∶00—7月20日16∶00;
繳費時間:2020年7月23日9∶00—7月28日16∶00。
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應試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并上傳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的正面證件照(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可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資格證書等。己注冊的應試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完善相關信息。報名服務平臺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補充相關信息24小時后登錄報名服務平臺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以往已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過的應試人員不得更換照片。
應試人員報名時,須簽署(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選擇現工作單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由于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報名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二)資格審核工作程序如下:
1. 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報名服務平臺通過數據比對進行條件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自動通過網上資格核驗。對所學專業與允許報考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應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
2.下列情況的應試人員實行網上人工核查,應試人員務必于7月22日前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增報專業”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期間按報名系統提示上傳相關材料,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2)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期間按報名系統提示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的電子版,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須按照報名系統要求進行操作,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3.應試人員上傳證明材料無法辨別真偽或其他需要到現場的情形,必須在7月20日—7月22日(核查時間:9:00-11:30,13:30-16:30,7月22日截止到16:00),到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303室,地址:市中區六里山南路2-1號,咨詢電話:82568205)進行現場核查。
(三)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嚴格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根據屬地原則報考要求,利用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現場核查,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監督舉報電話:0531-82568270。
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按照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203室(濟南市市中區六里山南路2-1號,電話:0531-82568205)辦理登記手續。
(五)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6465827)進行解答。
(五)應試人員須在2020年9月1日9∶00至9月6日14∶05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六)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在煙臺、濟寧市設置考區。
六、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1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文件規定,客觀題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20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相關網站下載。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http://www.cweun.org/)。
八、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有關單位要堅決貫徹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并與衛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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