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貴安新區會計考辦: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0〕1號)規定,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20年9月舉行,全部采用無紙化考試。現就我省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1.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2.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3.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4.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5.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地區所在市、州參加考試。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登錄“貴州省財政會計網”完成我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以免影響報考資質審核。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20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報考人員報名時,可根據提示,自愿訂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四、考試時間
中級考試于2020年9月5日-7日舉行。共3個批次。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30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6:00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9月6日(星期日)8:30—12:00。
五、報名事項及考務日程
(一)報名時間:全省報名及繳費時間統一為3月16日至3月31日。
(二)報名流程:會計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行網上報名并繳費,網上繳費成功才能視為報名成功。
(三)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必須按照誠信守信的原則,填報真實有效的報名信息,對于采取偽造學歷、工作經歷、會計師職稱以及提供虛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參加考試的人員,將取消考試成績,并按照相關規定,記入誠信檔案,涉及違法問題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2019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20年度網上考試報名注冊時務必按照2019年報考時填報的或已做報名信息修正的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如實填寫,因填寫錯誤導致2020年的考試合格與2019年的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
(四)報名收費:按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黔價費〔2006〕294)號規定執行(中級資格考試每人每科50元,高級資格考試每人每科60元)。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2020年8月27日至9月2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未在上述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
六、證書領取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可領取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資格審核相關事宜考試結束后另行公告。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七、其他要求
(一)為嚴肅考試紀律,考試結束后,全國會計考辦聯合本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與組織專家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判定,對認定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定追加處理。
(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于各級別考試開始5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2020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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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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