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9年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2019年11月29日發布的第11號公告,現就我省2019年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
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受理等工作方式。
應試人員達到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9年12月5日8時至12月1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試人員應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客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2018年客觀題考試保留有效成績的申請人應到主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二)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三)證件照片。與本人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網上確認報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四)根據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請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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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 0592-375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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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 0594-269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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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