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通告 根據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08〕82號)的安排,我省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繼續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請考生仔細閱讀下列報名通知,并依照此通知在網上錄入資料后再到報名現場確認,不按規定在網上登錄資料、相片的考生將不予報名。 一、考試級別、科目及考試成績管理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深圳市財政局頒發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報考初級資格者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考試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的學歷。 (三)報考中級資格者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按照財政部、人事部《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資格考試。 以上報名資格所要求的專業工齡和資格年限,計算到2008年12月底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二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 2.考試期間有嚴重違紀行為。 三、考試時間 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在2009年5月16、17日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四、網上報名手續 所有在深圳報名的考生(包括外省轉入的考生),必須登陸財政部進行資料和相片錄入后方可到現場確認,否則不予受理。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步驟如下: (一)報名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登陸深圳市財政局網站(www.szfb.gov.cn)下載打印《貼資格證書相片專用頁》,并粘貼近期1寸紅底彩色相片一張(相片與本人不像的不予受理)。 (三)登陸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按照說明及要求填寫信息。 其中,去年已經取得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生(包括外省轉入的考生),一定要準確輸入身份證號碼,網上報名系統將自動調用、繼承以前年度考生資料。 (四)上傳電子相片。我市各報名確認點不提供現場照相,所有考生必須自行上傳電子相片。上傳的電子相片必須為近期1寸紅底彩照并且與《貼資格證書相片專用頁》所交相片一致(相片與本人不像或與所交相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具體方法:建議考生到有網絡設備的照相館拍照并由照相館工作人員幫助上傳相片。具備條件的考生也可以自行上傳。上傳辦法可參照我局網站(www.szfb.gov.cn)“會計管理”欄目中的《相片上傳操作指引》。 (五)網上填報信息、相片完畢后,打印考生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全日制學生蓋學校章)。 (六)考生本人攜帶上述資料到確認點現場進行核對、交費,不得代報名。 所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審核人員對學歷證書如有懷疑,有權要求報考人提供驗證證明),如發現假證件,沒收并記錄在案,兩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成績發布以后,合格人員按照考試中心要求領取證書。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 現場確認時間:2008年12月8日至12月19日(周六、日照常確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請考生準時到以下報名確認點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六、其他事項 (一)初級、中級考務費均按每科50元收取。(粵價函〔2001〕237號) (二)因不能網上收費,網上訂書功能暫不使用,仍然采用在確認點手工訂書方式。 (三)考生現場確認后,可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信息確認情況并打印考生信息表。 (四)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與2008年相同。 (五)2009年準考證將在2009年4月發放,具體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六) (責任編輯:) 編輯推薦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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