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
蘇建注函〔2019〕100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委):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以及《關于造價工程師注冊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注函[2016]8號)等文件的要求,有關我省開展2019年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的范圍
注冊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到期的注冊造價工程師。
二、申報方式及程序
1. 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采取網上申請和書面資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請人需在《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部系統”)和“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系統”)中同時申報、上報。申報時間為10月10日至12月31日止,否則部系統關閉將無法申報。對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申報延續注冊的人員不再安排補報工作,屆時自動失效。失效后仍需執業的人員,可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2. 申請人將書面資料報企業所在設區市造價管理機構。設區市造價管理機構核對書面資料是否齊全,掃描件與原件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后(書面材料原件核驗后及時退還)同時在省系統上報。申請表由設區市造價管理機構留存備查,省系統數據由各設區市造價管理機構形成匯總表后,送至江蘇省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
3.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收到各設區市造價管理機構報送數據統一受理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4.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準后,“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延續貼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向各設區市造價管理機構發放。注冊人員根據部系統的注冊信息,按照印章刻制要求至印章制作公司(經公安部門備案)自行刻制。
三、申報材料要求
1. 《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2. 《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3. 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期至少6個月以上);
4. 繼續教育合格證明(近四年120個學時)。
以上材料系統中原件掃描上傳(設區市造價管理機構將原件與掃描件核對無誤后,將原件退還給申請人。所有掃描件應齊全、清晰可辨)。
聯系人:劉初蕾
聯系電話:025-83666746
聯系地點:江蘇省政務服務中心一期二樓2142室(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145號)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
2019年9月20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