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辦公室
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辦市場發〔2019〕10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我省將組織實施2019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審核、交費和打印準考證4個環節。
(一)提交報名信息。
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20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名信息,網址為http://jianguan.12301.cn/(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入口)。考生須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身份證有效期須覆蓋考試日期)、學歷證書掃描件并填報信息,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考生在多地重復報名,報名無效。 考生按照網上報名系統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資格審核資料,注冊信息填報完成后,請考生仔細檢查,確保所填信息準確、真實、有效。
1.新報考考生需上傳的資格審核資料:
(1)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有效期須覆蓋考試日期);
(2)學歷證書掃描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白底);
2.加試考生需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有效期須覆蓋考試日期);
(2)《導游資格證書》掃描件(體現資格證書編號及個人信息);
(3)學歷證書掃描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白底);
(5)電子導游證掃描件。
3.相關問題說明:
(1)不能提供高中畢業證的大專以上在校生,可以上傳大學學生證和所在學校的在讀證明;
(2)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2019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應當上傳中職學生證和所在學校的證明;
(3)考生所提交的本人照片、身份證件、學歷證明等報名資料以及填報的所有個人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本人對其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由考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二)資格審核。
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以下簡稱省旅文廳)對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予以變更。 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按規定補充完善報名信息及相關資料,并在資格審核的規定時間內重新修改及上傳。
(三)交費。
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8日17:00。交費成功后,費用不予退還。
(四)打印準考證。
2019年11月22日9:00起,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筆試和現場考試共2張準考證)。 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一)考試科目。考生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面試)。已經取得中文“導游資格證書”,需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以下稱“加試考生”)僅須參加現場考試(面試)。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與法律法規(科目一)、導游業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面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現場考試(面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試大綱。2019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大綱可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ct.gov.cn)的“公告通知”欄目查看、下載。
四、考試時間
科目一、二:2019年11月30日9:00—10:30;
科目三、四:2019年11月30日10:30—12:00;
科目五(現場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科目五(現場考試)由省旅文廳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和地點將提前向考生公布,具體以準考證為準。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的《通知》要求,科目五(現場考試)應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收費
(一)根據省物價局《關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費和等級考核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3〕44號)規定,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費每人360元(即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每科70元,科目五80元)。
(二)已經考取全國導游員資格證書,需要轉換外語語種,擬加試外語語種的我省導游,考試費每人每科80元。
六、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及考試結果公布
(一)試卷評閱。筆試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評分由現場考試評委完成。
(二)成績認定。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面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三)考試結果公布。2020年2月21日9:00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考試結果復核
考生需要對本人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旅文廳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再予以復核。考試結果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文旅部委托省級旅文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導游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過程中也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核。
(二)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三)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2020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十、有關要求
2019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由省旅文廳人才和教育處組織,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具體實施。
(一)加強考試管理。人才和教育處應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落實專人負責。嚴格遵守行政審批規范,加強對報名審核、考試組織、費用收取、考試結果發布、證書核發等各環節的全過程管理,嚴格按照時限開展工作,確保2019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二)落實考務責任。人才和教育處、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應加強對考試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要進一步落實考務責任,組織考務人員加強對考試工作有關文件、規定的學習,落實各個環節的考務責任,強化履責意識,提高履職能力。
(三)嚴肅考風考紀。廳人才和教育處、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要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落實巡考人員及其責任,對于考試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事件,一經查實即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若有其他事宜將另行公告。詳情請查詢:陽光海南網(http://tourism.hainan.gov.cn)。
聯系人:李駿,咨詢電話:0898—65355320。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辦公室
2019年8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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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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