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貴州省2019年執業藥師報名時間:8月15日至8月28日;繳費時間:8月15日至8月3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9日—10月25日。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藥監局
關于做好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藥監局、省直有關部門、各醫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號)精神,為做好2019年我省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免試條件、報名要求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報考人員,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報考人員,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考兩科條件的具有高級職稱的報考人員,須為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并獲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的人員,其高級職稱資格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但沒有聘任在相應崗位的,可以報考。
(三)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根據本人符合的報考條件,選擇“考全科(中專)”或“免二科(中專)”報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為了保障考生合法權益,本次制度修訂對中專學歷設置了新舊制度過渡的銜接方案,過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2018年、2019年報名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的2年執行;2020年報名參加考試的,應在當年內完成所有考試科目,2020年以后不再接受中專學歷考生報考。
(四)報名要求
按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要求,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1.凡身份證為貴州省(身份證號為52開頭)的考生直接正常報考;
2.持外省身份證(身份證號為非52開頭)但已具備貴州省戶籍的考生,須提供貴州省戶籍證明(或戶口簿),方能報考;
3.持外省身份證(身份證號為非52開頭)無貴州省戶籍,但在貴州省企業從業,并由該企業連續繳納貴州省社保(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須提供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連續繳納社保證明(或繳費情況明細),方能報考。
二、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三、時間安排、報名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和繳費,考生請開通支持中國銀聯的網上銀行業務,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15日至8月28日。
(二)報名程序
1.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分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號)文件要求,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制相關政策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報考時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接受相關違紀違規處理。
告知與承諾的方式:告知和承諾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考人員須客觀準確完整地填報相關信息,并簽署《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考試報名操作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完成,嚴禁相關培訓機構組織集體報名和代理報名,不允許代為承諾。
2.考生需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將會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從而導致報名失敗。照片要求:新注冊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注: 原已注冊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繼續使用,不會有影響;新注冊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須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已注冊報名人員須報考前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注冊完成后,請務必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資格核驗。資格核驗分為以下三個部分:
(1)系統自動核驗。網上報名后,系統采用數據比對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
(2)對于系統核驗不通過的,或系統無法核驗的,須按網報系統要求上傳證明材料。
(3)現場人工審核。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請在網上確認報名信息之后,在報名期間(工作日9:00至16:30)聯系資格審核單位進行現場人工審核。
(三)注意事項: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3.已確認報名信息并已完成核驗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自動取消已核驗標志)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進行資格核驗。
4.繳費成功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5.對于成績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試,報考人員修改級別后按新考生進行處理,須重新進行報考資格核驗。
6.考生確認填寫信息無誤后,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
(四)網上繳費時間為2019年8月15日至8月30日17:00時。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該考試統一實行網上繳費,考試機構不受理現場繳費。
(五)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咨詢電話:0851-86807315、86807441,技術咨詢電話:0851-86810676。
(六)考生繳費報名成功后,于2019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要求
(一)應考人員應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準考證原件進入考場。
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作答。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二)考生考試時注意如下事項: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正確填(涂)客觀題科目試卷代碼;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五、收費標準
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
六、考場設置
2019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貴州考區考點均設在貴陽市,具體考點考場詳見準考證。
七、成績公布及證書發放
(一)成績公布:
各項資格考試在統一網報平臺發布成績,請考生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并在此網站上查詢考試成績。
特別注意: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對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試卷代碼等進行比對分析檢測,無論抄襲、被抄襲、試卷代碼異常或試卷答案雷同,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應試人員考試中要保護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題卡以防被他人抄襲。
(二)證書發放:
具體領證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請關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八、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關于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關于2019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9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考生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2017年第1號、2018年第1號和2019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也可以直接按照對大綱內容調整后編排出版的《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9)》進行備考。
九、違規違紀行為處理
應試人員發生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處理。
最新資訊:
(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