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注冊環保工程師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13日9∶00—8月22日16∶00,資格審核時間為2019年8月26日16:00前,繳費時間為2019年8月27日9∶00—8月30日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0日14∶05,具體詳情如下:
關于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考函〔2019〕29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部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9〕19號)要求,現將我省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應試人員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應試人員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應試人員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三、考試成績管理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類別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相應證書。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
四、報考條件
2019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欄目中的“專業評估”板塊進行查詢。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應試人員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2019年公用設備工程師報名條件已公布
各市在組織報名工作中對于應試人員所學專業請按照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相關專業新舊名稱對照表(2018)〉》(注工〔2018〕1號)和《關于印發〈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新舊專業參照表(2019)〉》(注工〔2019〕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核。上述兩文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制相關政策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
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統一網上報名。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
報名時間:2019年8月13日9∶00—8月22日16∶00。
繳費時間:2019年8月27日9∶00—8月30日16∶00。
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應試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信息24小時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新注冊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能正常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等,請應試人員上傳符合標準要求的照片。以往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注冊過的應試人員不得更換照片。
己注冊的應試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補充信息24小時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應試人員報名時,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簽署(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審核工作分為網上核查和現場核查,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現場核查開始時間,截止時間統一定于2019年8月26日16:00,現場核查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應試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信息進行條件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自動通過網上資格核驗。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應試人員、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市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進行現場核查的應試人員所需提供材料:
1.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
提供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4)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過基礎科目考試,擬轉到山東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提交原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科目成績證明》原件。
2.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
提供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三)各市要嚴格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可根據屬地原則報考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審核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應試人員網上報名期間:
1.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請與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
2.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6482871)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9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0日14∶05。
各市務必將審核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進行公告,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六)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區設置情況如下:
考試名稱 | 考區設置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在濰坊、濟寧設置考區 |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
在濟南設置考區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在青島設置考區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在淄博設置考區 |
在煙臺設置考區 |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見附件2。
七、收費標準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9〕19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8〕32號)文件規定,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3。
附件:1.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2.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3.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 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工作內容 | 工作時間 | 方式及途徑 |
報送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審核點信息匯總表 | 8月7日前 | 協同辦公平臺 |
報送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資源表 | 9月20日前 | 傳真至0531-88190514 協同辦公平臺 |
報送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試卷領取信息表和考試值班信息表 | 10月14日前 | 協同辦公平臺 |
從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 10月17日 | 專人專車 |
考試實施 | 10月19日 10月20日 | |
將答題卡、座次表及主觀題科目第二聯考場情況記錄單(各考區自行復印留存作違紀處理)送至指定地點 | 10月21日 | 專人專車 |
報送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情況表 | 10月28日前 | 傳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
注:所涉及表格請各市自行從考務通FTP下載使用。
附件2
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003.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 01.一級 | 01.基礎.一級結構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一級結構 | 3.專業考試(上) | ||
4.專業考試(下) | |||
004.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 02.二級 | 01.專業.二級結構 | 1.專業考試(上) |
2.專業考試(下) | |||
008.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01.基礎 | 01.基礎.巖土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巖土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1.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 | 01.基礎 | 01.基礎.發輸變電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發輸變電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2.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 | 01.基礎 | 01.基礎.供配電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供配電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3.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 01.基礎 | 01.基礎.給水排水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給水排水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 | 01.基礎 | 01.基礎.暖通空調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暖通空調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5.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 | 01.基礎 | 01.基礎.動力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動力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6.注冊化工工程師 | 01.基礎 | 01.基礎.化工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化工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7.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01.基礎 | 01.基礎.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8.注冊環保工程師 | 01.基礎 | 01.基礎.環保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環保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7.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規劃)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規劃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規劃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6.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結構) | 01.基礎 | 01.基礎.水工結構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水工結構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5.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地質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地質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4.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移民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移民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3.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 01.基礎 | 01.基礎.水土保持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水土保持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20.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 | 01.基礎 | 01.基礎.道路工程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道路工程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附件3
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序號 | 考試專業名稱 | 科目 類型 | 科目數量(個) | 收費標準 (元/科) |
1 | 客觀題 | 2 | 64 | |
2 | 主觀題 | 2 | 72 | |
3 | 主觀題 | 2 | 75 | |
4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和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4 | 64 |
5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6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83 |
7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80 |
8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80 |
9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73 |
10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75 |
11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80 |
12 |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70 |
13 |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5 |
14 |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69 |
15 | 客觀題 | 2 | 64 | |
16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5 |
17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69 |
18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8 |
19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2 |
20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70 |
21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22 | 客觀題 | 2 | 70 | |
23 | 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70 |
24 | 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25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發輸變電)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64 |
26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5 |
27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69 |
28 | 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8 |
29 | 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2 |
30 | 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和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4 | 70 |
31 | 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