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2019年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得知,2019年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8日-8月30日。詳情如下:
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142號)安排,為做好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建注〔2019〕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部分副省級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人事考試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142號)安排,為做好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
(一)考試時間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于10月19日、20日舉行,其中基礎考試為19日,專業考試為19日、20日。有關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考生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
(二)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一)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環境工程;②環境科學;③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④農業資源與環境;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⑵相近專業:①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②給水排水工程;③熱能與動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⑥化學工程與工藝;⑦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三)報名事項
1、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于2019年8月8日至8月30日在全國統一網報平臺上進行,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統一網報工作。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2、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號)要求,認真落實一次性告知、報名承諾、報名條件核驗核查、事中事后監管處理等重點環節工作。各地在發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上述人員須按報名地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定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四)考試要求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草稿紙由各地考場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
(五)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一、考試”內容可公開)
附件下載:
1、附件1.2019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doc
2、附件2.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
3、附件3.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
4、附件4.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
5、附件5.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x
6、附件6.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x
7、附件7.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
8、附件8.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
9、附件9.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
10、附件10.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
11、附件11.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x
12、附件12.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x
13、附件13.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x
14、附件14.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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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