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后資格預復核的通知
廣大考生:
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9年7月1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廣大考生參照執行。
一、考后復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上報名時選擇“惠州”的考生,請于2019年7月22日至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三新北路2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送交資料。
惠州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附件1),請自行下載核查。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執行。
(一)報考全部科目(4科)考試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2科)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原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2)。
3.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報考條件中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聘書和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
1.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人員名單(惠州).doc
惠州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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