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在即,想要報考執業藥師考試需要提供一定年限的工作證明,那么怎么開工作證明呢?開具工作證明有什么要求呢?
1.省人事考試網提供
省人事考試網提供的工作有以下兩種:
一種是報名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這種的工作證明其實只需要工作單位在考生打印出來的報名表的左下角蓋上公章即可,如圖:
還有一種就是省人事考試網提供的工作證明樣本,需要考生填寫哪一年到哪一年,在哪里工作的,如下圖:
填寫方法:
時間(X年X月至X年X月):填寫所在某個單位工作的時間。
專業工作(崗位)項目:填寫工作單位,如XX藥店、XX醫院門診藥房、住院藥房等。
擔任何職:這個職位,藥店有營業員、養護員、驗收員,門診藥房有調劑員等等,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填寫。
證明人:藥店企業負責人,藥房藥劑科長,院長等。
2.非省人事考試網提供
這種工作證明需要考生自己另附一張,一般只需寫上我單位XX同志從事XX專業工作已滿XX年,同意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考試,單位蓋章即可,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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