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廳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5號)精神,現就海南省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海南省臨高、白沙、保亭、瓊中、昌江、樂東、陵水、東方等8個市縣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三)參加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或者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合格成績在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有效。其中,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可在主觀題考試報名時確認參加2019年主觀題考試,符合放寬政策的可同時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報名參加2019年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或者直接確認參加2019年主觀題考試。
(四)海南省報名人員統一使用漢文文字試卷參加考試。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選擇使用簡體漢字或者繁體漢字填報本人信息和答題。
二、客觀題考試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5日0時至6月20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個人信息。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為保障順利通過考場安全管理系統考試入場安全檢查,請報名人員在報名時上傳不戴眼鏡或經過處理的照片,以免影響人臉識別比對檢查結果。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并對其填報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
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
(三)交納考試費
客觀題考試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6月24日24時。報名人員應按照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瓊價費管函【2018】335號文核定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通過網上支付方式交納客觀題考試考務費每人200元。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考務費后,不得更改報名地。因報名人員的原因致使報名無效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已交納的考試考務費不予退還。
報名人員報名成功后須牢記報名系統登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信息修改、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等事宜。
(四)考區設置
海南省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設置海口、三亞2個考區。
海口考區:包括海口市、文昌市、瓊海市、儋州市、定安縣、澄邁縣、臨高縣、屯昌縣;
三亞考區:包括三亞市、三沙市、萬寧市、東方市、五指山市、陵水縣、保亭縣、樂東縣、白沙縣、昌江縣、瓊中縣。
由于每個考區機位數量有限,當選擇考區報名人數達到機位數上限時,報名系統不再接受報名人員在該考區報名,報名人員可選擇其他考區報名。機位分配以報名人員交費成功為準。
(五)打印準考證
客觀題考試報名人員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準予核發準考證。報名人員可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時間與方式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分批次考試方式。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按各考區機位數量和報考人數確定應試人員考試批次,分為8月31日、9月1日共兩個批次,應試人員參加其中的一個批次考試。具體為: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客觀題考試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考試內容與科目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
(八)合格分數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計算機評卷。
2019年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應在成績公布后10天內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并妥善保管,以備后用。
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三、主觀題考試
(一)報名與交費
參加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參加主觀題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在9月7日0時至9月11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并按照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瓊價費管函【2018】335號文核定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通過網上支付方式交納主觀題考試考務費每人80元。逾期未確認并交費的,不予補報。
2018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確認報名參加2019年主觀題考試的(不含參加2019年客觀題考試的),可以選擇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區、市)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2019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應當到客觀題考試報名地所在的省(區、市)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二)考區設置
海南省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將根據報考人數、交通便利、組織實施能力等因素在海口或三亞集中設置考區。
(三)準考證
參加主觀題考試人員,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與方式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0月13日。
主觀題試卷:8:30—12:30,考試時間240分鐘。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應試人員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在確認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考試方式。海南省司法廳根據參加紙筆考試人員數量等情況集中設置紙筆考試考區考點考場,參加紙筆考試方式的,應試人員應當在答題紙上作答。
主觀題考試由司法行政機關為應試人員統一配發法律法規。
(五)考試內容與科目
主觀題考試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分值為180分。
主觀題考試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可選擇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數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2019年11月30日,司法部公布主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應在成績公布后10天內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并妥善保管,以備后用。
四、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為維護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應試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和要求:
(一)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和1張準考證外,應試人員不得攜帶其它自備文具及資料進入考場。
(二)主觀題考場配發的法律法規,應試人員考試使用后須放回原處,不得帶出考場。
(三)各考場統一配備時鐘,應試人員不得攜帶自備的各類鐘表進入考場。
(四)應試人員不得攜帶手機、耳機、計算器等各類電子設備進入考場。
(五)各考場統一免費供應礦泉水,應試人員自備的飲用水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六)各考點入口處設置安檢通道,掃描應試人員準考證、識別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場拍照進行人臉識別比對,請應試人員在考試前,自覺配合工作人員檢查,順序入場。為避免安檢擁堵,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點備檢。
五、資格審核授予
通過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的人員,參加2019年主觀題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的,應于2020年7月31日前,按有關公告要求,持畢業證書等材料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六、其他事宜
(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事宜請參閱司法部第 5號公告。
(二)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或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在報名規定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三)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報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當通過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考試。現役軍人報名參加考試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四)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公布試題及參考答案。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后,應試人員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海南省司法廳及考區所在地司法局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六)需要領取考試費收據的報名人員,憑本人報名憑證和有效身份證件,于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節假日除外)到海南省司法廳辦公樓3 樓310室領取,逾期不再受理。
(七)本公告在司法部、海南省司法廳等網站發布。關于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其他事宜,應試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或向報考地司法行政機關咨詢。
海南省司法廳:0898-65919093
海口市司法局:0898-68723943
三亞市司法局:0898-88276791
海南省司法廳
2019年5月24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