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2019年審計師報名時間為2019年6月5日—14日,資格審核方式為證明事項承諾告知制,網上繳費時間為 2019年6月5日—14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13日,具體詳情如下。
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142號)和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9〕1號) 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資格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考生應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條件規定的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6月5日—14日。2019年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均通過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設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的“審計考試專區”進行,網址為:http://www.icnao.cn/auditexam。
(1)考試注冊。按照網站提示設置用戶名和密碼進行注冊,注冊后登錄系統,點擊“網上報名”填寫姓名和證件號碼等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2)考生承諾。填報信息前,報考人員務必仔細閱讀報考文件的所有告知事項和《考生報考承諾書》全部內容,承諾本人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點擊“已經完整閱讀承諾書,接受并遵守有關規定”進入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操作。
(3)選擇考區。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選擇“長春考區(駐長中省直單位)”,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的考生就近選擇考區。中央直屬單位及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4)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5)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最大不能超過5M,像素大于300 px *215 px,照片必須清晰,嚴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考生可使用網站自帶“照片在線剪切”工具進行處理。
(二)網上繳費時間: 2019年6月5日—14日。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完成,收費標準見下表。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考試收費標準
(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由考生用A4紙在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自行打印,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13日。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資格審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分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號)規定,資格審核實行證明事項承諾告知制。
(一)減證便民。國家考試成績發布后,預合格考生在審核時無需向考試機構提交“學歷證明”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材料。但需要登錄吉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填寫并打印《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存檔表》,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領取證書時,提交給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核。
(二)承諾告知。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考前考試主管部門對提交的報考信息不進行資格審查。在資格審查環節,如發現成績合格考生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其他違紀舞弊行為,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其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考生必須承諾所填報的相關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三)人員公示。國家考試成績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試網面向社會公布預合格考生名單,相關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和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官方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社會各界對預合格考生報考資格有異議的,可通過電話、郵件、信函或現場反映情況,對群眾反映的情況省人事考試中心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聯合查驗,對不符合國家考試報考條件的一經核實,考試全部科目成績一律按照無效處理,所有科目考試成績不予保留,不予核發證書。
(四)全程審核。對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在以上任一環節,省人事考試中心可根據工作需要要求考生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相關考生應積極予以配合。
(五)嚴肅追責。省人事考試中心將會同有關部門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逐步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對于經查實提供虛假承諾或隱瞞真實情況的預合格考生,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省人事考試中心可視情況對失信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面向社會予以曝光。
四、資格證書
(一)國家下發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二)對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
五、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
(二)根據人社部31號令和《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三)凡為考生虛假報名提供便利條件的單位,一經核實,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在信用吉林網、吉林紅盾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上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后的資格審核工作,暢通群眾問題反映渠道,落實屬地驗資主體責任,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或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嚴格審查預合格考生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附件:報考條件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6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
報考條件
考試 類別 | 所學專業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審 計 | 高級 |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 | 大學專科 |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 |
大學本科 |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 |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 ||||
博士學位 |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 ||||
中級 | 不限 | 大學專科 |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初級 | 不限 | 高中以上學歷 | 不限 | ||
審核初級資格報考條件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中等技工學校合格畢業生取得的學歷,視同于中專以上學歷;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2019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方可報名。 | |||||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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