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讀:北京2019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現已公布:3月7日-3月12日,資格審核時間:3月13日-3月14日,網上繳費時間:3月13日-3月2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5月14日-5月17日,詳情如下: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9〕1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貫徹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4〕66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9年 5月18日 | 9∶00—12∶00 |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
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
2019年 5月19日 | 9∶00—12∶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一)《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為合格;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信息及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流程
1.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簡稱“網報平臺”)進行。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7年度或2018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報考級別為免2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8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新考生”。
2.“老考生”須于2019年3月7日至3月20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3.“新考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9年3月7日-3月12日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網報平臺,注冊信息、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 |
打印報名表 單位審核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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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3月14日 (9:00-11:30;13:30-16:30) | 現場資格審核 | 報考人員持相關材料到下列地點,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審核單位:豐臺區人事考試中心 審核點名稱:豐臺區人事考試服務大廳(原豐臺區職業技術學校一層) 審核點地址:豐臺區豐臺鎮東安街三條一號 |
2019年3月13日-3月20日 | 網上繳費 | 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
(1)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本人攜帶《報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須攜帶《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攜帶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等,上述證件、證書均須為原件。
(2)各級人事考試機構均不受理他人代辦現場資格審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9年5月14日至5月17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需要收費票據的考生,請于2019年5月20日至8月19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五、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方可交卷。
(二)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統計專業技術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123號)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55元,其他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35元。
(五)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證書查詢”欄目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六)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七)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八)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3月5日
附件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監測 | |
環境科學 | 環境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生態學 | 生態學 |
化學 | 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學 |
生物化學 | |
生物科學與技術 |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
經濟地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 |
大氣科學 | 氣象學 |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 | |
大氣科學 |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學工程 |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 |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 |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 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 |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環境保護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規劃與利用 |
其他環保總局認可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 |
注:本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采用的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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