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江西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
萍財會〔2018〕22號
萍鄉市財政局轉發《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江西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
現將《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江西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江西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萍鄉市財政局
2018年11月16日
江 西 省 財 政 廳 文 忤贛 財 辦 〔2 0 1 8 〕1 4 8 號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江西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 設 區 市 財 政 局 、贛 江 新 區 財 政 金 融 局 :根 據 江 西 省 發 展 改 革 委 、江 西 省 財 政 廳 《關于改革職業資格 類 考 試 收 費 標 準 管 理 方 式 的 通 知 》(贛 發 改 收 費 〔2 0 1 7 〕 340 號 〉,經 研 究 ,現 就 調 整 江 西 省 注 冊 會 計 師 全 國 統 一 考 試 考 務 費收 費 標 準 的 有 關 事 項 通 知 如 下 :
一 、按 照 贛 發 改 收 費 〔2 0 1 7 〕3 4 0 號 文 件 中 新 的 職 業 資 格 考試 考 務 費 收 費 標 準 ,從 2 0 1 9 年 1 月 1 日起,報 名 參加 注 冊 會 計師 全 國 統 一 考 試 的 考 生 ,考 試 收 費 標 準 確 定 如 下 :注冊會計師一 1一全 國 統 一 考 試 一 一 專 業 階 段 考 試 每 科 6 0 元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 考 試 ---綜 合 階 段 考 試 1 2 0 元。
二 、調 整 注 冊 會 計 師 全 國 統 一 考 試 考 務 費 收 費 標 準 ,是規范 考 試 收 費 管 理 ,減 輕 廣 大 考 生 負 擔 的 重 要 舉 措 ,各設區市財政 局 應 認 真 貫 徹 落 實 ,嚴 格 執 行 新 的 收 費 標 準 。
三 、本 收 費 標 準 向 社 會 公 告 ,接 受 價 格 、審計等部門監督檢 查 。
四、本 通 知 自 2 0 1 9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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