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11月10-20日,繳費時間延至11月25日,成績合格人員須參加考后集中資格審查。
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湖南考區考試公告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規定,現將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湖南考區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國家認可的高中(含中專、職高和技校學歷)畢業及以上學歷﹝須在2019年5月11日(不含)前取得﹞。
二、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長為1.5小時)和《初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分別計算考試成績。報考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考試采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考試于2019年5月11日開始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批次以考生準考證上的時間和批次為準。
三、報考安排
報考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考;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考;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考),于2018年11月10日至20日(繳費系統延開至11月25日)內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市州財政局網站或會計管理網站報考。
報考人員必須在考前15天內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在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四、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認及證書頒發
報考人員必須全面了解、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考條件后報考。
考試合格標準和成績發布后,成績合格人員須參加考后集中資格審查,具體安排另行公告。
考后集中資格審查查出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成績,不予退還考試費用。違反相關規定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理。
資格審查結束后,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發文確認本地區考試合格且通過考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市州財政部門負責發放資格證書。
五、收費標準
根據《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核定會計專業初級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13〕20號),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0元。
湖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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