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北京市考區公告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6日、17日舉行。根據司法部第172號公告,現將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北京市考區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包括國家或者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陜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或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管理平臺(http://sfks.bjsf.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網上報名確有困難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電子照片、可供網上支付的銀行卡,于6月28日-30日期間的工作時間內,到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服務窗口,由工作人員現場辦理。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四)考試費
2017年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費用實行網上交納,考試費為人民幣220元,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報名人員只有交納考試費后才真正完成報名。網上交費時,應當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可供網上支付的銀行卡,按照網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費。報名人員網上交費成功后,報名系統會給予提示信息,報名人員必須牢記自己設置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打印準考證及考試成績通知單。
考試費交納成功后,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9月19日至9月29日(工作日內)報名人員可憑準考證、身份證到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服務窗口領取考試費收據。
(五)網上選擇考點組
國家司法考試北京市考區實行網上就近選擇考點組。報名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一個考點組,但不能選擇組內的具體考點。考點分組情況及選擇辦法,7月20日在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管理平臺(http://sfks.bjsf.gov.cn)公布,報名人員應于7月24日-28日登錄該網站選擇考點組。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的,系統將為其隨機分配考點。
(六)準考證
報名人員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試時,憑準考證及報名時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考生應根據準考證上的考點地址,提前熟悉路線及交通情況,以免影響考試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工作日內)到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服務窗口辦理。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6日、17日。
試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科目與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北京市考區采用閉卷、筆試方式。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當誠信參考,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于9月18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9月21日晚20時公布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于9月21日晚20時至9月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并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北京市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服務窗口: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后廣平胡同38號國英大廈一層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內
國家司法考試北京市考區咨詢電話:
010-58575486 15718858355
(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網上報名及交費技術支持咨詢電話:
010-88177421 010-88177422
(時間:網上報名期間每天08:00—22:00)
支付寶客服電話:95188
報名人員還可登錄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管理平臺(http://sfks.bjsf.gov.cn),查閱《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北京市考區常見問題解答》或關注北京市司法局微信公眾號“京司觀瀾”,了解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北京考區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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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