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考前提醒
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行業和審計考試將于10月20日、21日在南寧市進行,請應試人員做好考前準備。《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納入刑法范疇。近期來,我院在組織的考試過程中,發現多起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案件,作弊工具有電子表、計算器、電子橡皮、無線耳機、電子筆等。一些考生為了通過考試盲目聽信不法培訓機構“包過、保過”承諾,在考試實施過程中鋌而走險,屆時我們將會同公安、網監、無委會等部門對此種違紀行為進行地毯式巡查,對違紀違規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31號令)進行處罰,對于違反《刑法修正案(九)》的作弊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置;在考試結束后,人社部人事考試機構還會對考卷及成績數據進行雷同檢測與異常甄別,對判定的雷同試卷按零分處理,涉及的違紀違規考生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成績公布后,我們將利用教育、公安、工商等政府部門信息共享數據對合格人員身份信息、學歷信息、單位信息、社保交費信息進行大數據比對核查,對偽造報考信息、偽造學歷、非法掛靠工作單位、偽造工作單位出具工作年限證明等涉嫌騙考的考生按31號令嚴肅處理,納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及社會誠信體系管理。
考試在即,提醒廣大考生,注意以下幾點考前注意事項:
一、請及時下載打印準考證,認真閱讀準考證中的注意事項,提前規劃出行路線;出門前檢查是否攜帶身份證(過期無效)、準考證、鉛筆等考試必須物品,不得攜帶電子計算器;請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場,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入場;考試開始后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離開考場。
二、此次考試禁止攜帶手機、電子手表等一切電子設備進入考場,請考生配合監考老師,將手機、電子手表等一切電子設備放在指定位置自行保管,如發現手機、電子手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將嚴格按照31號令進行違紀處理,堅決打擊考場內利用手機、電子設備作弊行為。
請應試人員考前務必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應試人員須知”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遵守相關規定,做好考試前期準備工作,自覺維護考試環境,誠信參考。以上內容屬考試組織機構考前履行“經提醒”事宜。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