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流程說明
根據《2018年吉林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得知,2018年吉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方式,詳情如下:
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相關事宜
(一)時間安排。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8月31-9月13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 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試 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21日17時30分。
(二)考生注冊。之前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注冊過的報考人員無需再次注冊;未注冊過的報考人員,注冊時需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之后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
(三)免審人員報名。免審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如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務必對報名平臺自動提取的工作單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審人員報名。需審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報名表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于9月6日至14日(周六日除外)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后及時查看網上資格審查狀態,顯示“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五)繳費須知。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9月21日17時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六)部分科目免試人員審核。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2)1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不含二級結構)、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及聘任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等)及復印件1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七)打印準考證。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11月3-9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一)考后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國家考試成績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后審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相關考試預合格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后資格審核,考后審核所需材料見后審公告。相關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和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官方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考試機構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預合格考生。請預合格考生按規定時限提交相關材料,并隨時密切關注考后審核系統考試機構給出的審核意見。如對預合格考生上傳的資料有異議,人事考試機構可調閱預合格考生人事檔案。
考后審核需準備材料如下:
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掃描件和相應畢業證書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掃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的掃描件。中等教育學歷考生如無法提供《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憑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查詢報告》也可進行資格審核。特別提示:出具報告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有需要的考生請務必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2、由單位法人出具的《學歷學位及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掃描件、由學校出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掃描件(報考翻譯免試綜合能力考生提供),以上證明樣式詳見相應考試的考后資格審核公告。
3、社會在職考生需準備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或《營業執照》掃描件。
4、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二)網上資格審核有關規定
1、預合格考生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后,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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