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和補辦公告
根據江西省人社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贛人社字〔2018〕158號)有關規定,我省衛生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考試組織部門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發放和補發。鑒于目前上級有關部門正在就證書發放和補發等相關工作進行協商,為切實保障考生權益,不影響我省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和補發,此項工作暫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待上級有關部門協商確定之后,再由考試組織部門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具體要求如下:
一、證書發放
請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江西人事考試網“證書發放”欄目里查詢證書辦理信息,按要求領取合格證書。
二、證書補辦(或換發)
(一)所需材料
1.持證人電子照片1份及紙質照片2張。電子照片存儲照片文件名為姓名加身份證號碼,照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像素為295 × 413,尺寸為1寸證件照(2.5CM × 3.5CM),大小約10KB,底色為白色,須將此電子照片存儲在U盤中拷貝給受理的工作人員;紙質照片按上述規格要求提供2張。
2.《職業資格證書補辦(換發)登記表》(本欄目中可下載)1份。此表在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的“下載中心”板塊中下載,可填寫或打印,并經單位審核蓋章。
3.持證人身份證原件備查。
4.屬遺失證書補辦的,需提供刊登《資格證書作廢聲明》的報紙原件1份,并將刊登內容用紅筆圈出。該聲明要求在設區市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內容包括:持證人姓名、證書名稱、級別、專業類別、取得證書時間和證書編號(或管理號)等信息。
屬換發證書的,只需提供原證書,無需登報聲明。
(二)報送要求
為確保補辦(或換發)的證書安全,要求補辦(或換發)證書須持證人本人前來辦理,所需材料由持證人本人直接報送。
(三)受理時間
每個季度受理一次。其中一季度為3月1日至3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二季度為6月1日至6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三季度為9月1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四季度為12月1日至12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
(四)受理地點
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一樓辦事大廳(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聯系電話12333。
(五)信息變更
考生在取得證書后若發現個人信息錯誤或需要變更的,請聯系省衛生考辦(聯系電話:0791-86290576),經省衛生考辦同意變更相關信息后方可申請證書補辦(或換發)。
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8年8月27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