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上海一級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8月24日-9月2日,資格審核時間:8月30日-9月2日,繳費時間:9月5日前,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3日-10月25日,考試時間:10月27日-28日。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上海市2018年度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 40號),現將《上海市2018年度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
2018年8月23日
上海市2018年度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五)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考生網上報名時選擇報考級別為“考全科”進行報名。
關于報考條件中有關通過專業評估(認證)事宜,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人事教育-專業評估欄目查詢。
根據相關規定,畢業時間在評估有效期內的方可作為通過評估對待;尚未開展評估的專業、或畢業時間在評估有效期外的,均按未通過評估對待。
二、免試部分科月條件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
(二)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并在現場審核時提供相應材料。
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造價工程師一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考生應持有以往經考試取得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不含原公路工程、水運工程、水利工程等造價證書),并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進行報名。
四、考試時間、科目
2018年10月27日
上午 9:00- 11: 30 ,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14:00- 17: 00 建設工程計價
2018年10月28日
上午 9: 00- 11: 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 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與“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專業今年暫不開考),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五、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獲得資格證書,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只須參加專業科目且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的,方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
原參加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通過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試合格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4年為一個周期的辦法順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變更報考專業,若變更專業則按新考生報考。
六、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相關說明。
2017年度在本市參加過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并通過部分科目的“考全科”級別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專業不變的,憑報名系統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后,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現場審核。2017 年度在外省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2017年度參加過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但未通過任何科目或級別為“免二科”的考生,2016年及以前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或專業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8月24日14:00-9月2日16: 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中國人事考試網)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應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首次注冊的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已在報名系統注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名時須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并及時完成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同時務必牢記注冊用戶名及登錄密碼。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專業和考試科月,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當年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現場審核(咨詢)點,并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審核和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手續。審核(咨詢)點選定后不得更改。
(三)現場審核時間為2018年8月30日-9月2日(每天9:00- 11:00, 13: 30- 16:00), 現場審核(咨詢)點地址為:
1.上海城建職業學院靜安校區(靜安區河南北路301號,近海寧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 5858
聯系電話: 63248620、 63259 366
2、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楊浦區彰武路1號同濟大廈A樓17樓大廳,近四平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7777
聯系電話: 65980186、 65983283
3、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訓服務中心(長寧區武夷路150號,近延安西路江蘇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 2827
聯系電話: 62515770、 62525522
4、上海市建設工程咨詢行業協會(黃浦區成都北路600號中華保險華盛大廈23樓,近北京西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 2810
聯系電話: 63456171-8122、 8125
5、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平涼路1500號三號樓216室,近寧國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 2803
咨詢電話: 65703069、 65399268 轉805、802、 806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 攜帶報名表、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符合相應免試條件的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狀態,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如超過48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審核(咨詢)點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5日16: 00(建議避開每日24: 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平臺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咨詢電話: 4001500800。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18年10月23日10:00-10月25日16: 00在報名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的現場審核(咨詢)點聯系。
(六)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50元。
(七)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現場審核(咨詢)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七、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他三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應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使用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寫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2017版)、《建設工程計價》( 2017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2017版)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7版)。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已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后兩周在考試院網站(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違紀處理”欄目公示。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八、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考生可于12月底通過報名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四個月左右,請考生屆時關注考試院網站(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領證通知”欄目或聯系審核(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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