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文件
人社廳發〔2014〕105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注冊稅務師、質量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4年度注冊稅務師、質量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稅務總局、質檢總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注冊
稅務師 |
稅法(一) |
140分 |
84分 |
|
稅法(二) | ||||
稅收相關法律 | ||||
財務與會計 | ||||
稅務代理實務 |
100分 |
60分 |
||
質量 |
初
級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150分 |
90分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中
級 |
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
170分 |
102分 |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參加考試人員各科目考試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9月30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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