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須知
1.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及身份校驗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備檢查。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用紙和演算用筆,考試結束后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處理。
3.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免套非立體式不帶存儲功能的電子計算器和紙質參考資料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機狀態)存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物品存放處,違者按違紀處理。
4.考生入座后,在考試系統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有效身份證件號進行考試登錄,登錄后認真核對考試機屏幕顯示的照片、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和有效身份證件號等信息,等待考試開始。
5.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尊重并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當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
6.考試過程中,如出現考試機黑屏、斷網、斷電、無法登錄考試系統、信息有誤、運行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考試結束后,考試管理機構將不再受理上述問題。在異常情況處置期間,考生應在座位上安靜等待,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與引導。根據處置時間,將按照《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相應延長相關考生的考試時間或另安排時間進行考試。
7.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進行電子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該考生登錄。
8.考生在進入考場電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員陪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出入考場。考生在考試中途暫離考場,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9.考試開始9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考試結束時,系統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統一交卷。
10.考生交卷后,應當立即離開考場,不得關閉考試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或喧嘩。
11.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在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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