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6號)精神,現就我市201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初、中級資格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具體條件
(1)初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本人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的原件。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高級資格
報考條件:依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全省范圍內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已取得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包括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審計師),符合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或破格條件,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的在職人員,符合《河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豫人社職稱〔2011〕15號)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方式。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www.acc.gov.cn)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打印報名表格,報名表需單位蓋章。報名注冊成功后,報考人員本人持單位蓋章的報名信息表,并攜帶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級職稱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及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到我市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再辦理交費手續。網上報名工作應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二、考試科目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通過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委員會進行的評審,方可獲得高級資格證書。
三、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綱,用于2014年度考試。
四、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考試于9月20-24日舉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5-26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 | ? |
14:30-18:00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
10月25日(星期六) | ? | 9:00-11:30財務管理 | ? |
? | 14:00-16:30經濟法 | ||
10月26日(星期日) | ? | 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高級會計實務 |
五、考試方式與組織
我市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將根據報名情況及考點確定情況,在本通知統一安排的考試時間和批次內,確定所用考試批次。2014年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仍沿用紙筆方式。
根據省財政廳通知:初、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和考試的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省直和中央駐鄭單位(含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的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由鄭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省轄市財政部門負責初審。省直和中央駐鄭單位(含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的報名組織工作由省會計考辦負責,考點統一設置在鄭州市。
六、審核受理
1、審核受理:我市審核受理地點設在開封市行政服務中心開封市財政局會計科辦證大廳(宋城路92號),報名審核時間:2014年4月8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由于本次開封市報考人數多,請報考人員避開高峰期(4月21日-24日),抓緊時間及時辦理。
2、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開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開封市財政局負責,開封市財政局監察室派專人全程監督審核。我市考試管理機構嚴格按統一規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不得隨意放寬報名條件。報名資格審查中,我市為嚴肅考風考紀,將仔細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照片是否正確、是否與本人一致;嚴格審查報名人員的報名表、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居民身份證和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不得以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身份證丟失或過期的,需要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或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進行審核。
對于報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我市將嚴格按照省會計考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將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自行處理。
3、按豫發改收費[2013]326號文件規定的項目、標準收取考試報名費,初、中級每人每科40元;高級會計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100元。
4、咨詢電話:0378-23853209,0378-23876024
七、準考證領取時間:
于某種 初級無紙化考試準考證由報考人員自行在網上打印(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5日,過期將不能打印, 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由考生在原報名審核點領取(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綱和輔導教材:
綱和輔導教材在網上報名時征訂。
關注: 考試用書征訂 2014年高級會計師論壇交流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