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和《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我省2012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范圍
1、造價工程師執業印章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的造價工程師;
2、注冊有效期已過、未按時申請延續注冊的造價工程師本次可申請補辦。
二、延續注冊申報時間
集中申報時間為:自2012年9月3日起至10月26日止。
三、延續注冊應提交的材料
1、延續注冊申請表(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生成,另附近期正面免冠2寸相片兩張);
2、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核驗后退還);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4、注冊期內每年不少于30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明(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核驗后退還);
5、注冊期內的工作業績證明。
以上材料請按上述順序裝訂,申報材料均一式一份,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四、申請方式及程序
1、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采用提交書面材料和網上申請注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請人應先登陸“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zczx.fjjs.gov.cn/),選擇“網上申報注冊”,通過“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登錄”部分,填寫基本信息,打印延續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須按系統中的提示掃描相關證件保存成JPG格式,通過網絡上傳至“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申請人務必在注冊系統里完整上傳有關資料,并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負責。
3、申請人將有關申報材料提交聘用單位,聘用單位審核同意并簽字蓋章后將所有申請材料于2012年10月26日前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4號窗口。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人若忘記個人用戶名和登陸密碼,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我中心注冊科(310室)查詢;
2、辦理延續注冊時需要變更注冊單位的,在注冊系統中填寫基本信息時可直接將注冊單位更改為變更后的聘用單位,提交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變更注冊至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中介機構的,應當提供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人事代理證明復印件,或者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復印件(均皆須交驗原件)。
六、注冊費用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2000〕839號)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取消103項行政審批等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4〕87號)的規定,注冊費用收費標準為每人50元,執業印章由印章刻制單位按照成本收費。
咨詢電話:0591-876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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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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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