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蘇財會【2015】77號
各省轄市及常熟、昆山、沭陽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17號)要求,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6年5月14-18日舉行。2016年我省繼續使用財政部統一網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1日至28日,不安排補報名時間。部屬單位和省屬單位的考生,按屬地原則就近到當地財政部門公布的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學歷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
各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嚴格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同時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時間為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試收費
1、收費方式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其考試相關費用(報名費、考試費、書費和快遞費)自行在網上交納,報名點不接受現金報名。網上交費時間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負。
2、收費標準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蘇價費函[2004]52號規定,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報名費,每人10元。2.考試費,每科60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6年5月3日-13日。
五、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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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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