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會計類資格考試中臨時身份證使用的通知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通知,為了加強考試管理,防范代考等舞弊行為,自2015年11月1日起,凡持臨時身份證參加我省會計類資格考試(含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還須同時持有公安機關開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方能入場參考。攀枝花考區將嚴格執行此規定,請各位考生注意。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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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黑天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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