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3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9年12月11日─2010年1月6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0年5月8日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2010年5月9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14:00─18: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㈠ 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㈡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程滿1年。
㈢ 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凡報名條件中有專業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規定的,在報名時,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類別、科目代碼表
專業 |
專業代碼 |
類別 |
類別代碼 |
科 目 |
科目代碼 |
監 |
01 |
免試類 |
2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3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4 |
||||
全科類 |
4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1 |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2 |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3 |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4 |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應試人員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
㈠ 提交考試報考信息。應試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應試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的要求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各項內容(應試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試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應試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相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職稱名稱、從事相關工作年限、報考類別、科目等信息和聯系電話),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試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21、86868815。報名過程中如有技術問題的請電話咨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應試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和不完整可按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 網上繳費。應試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2009年12月11日─2010年1月8日)進行網上繳費,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7元,新考生收取檔案管理費20元/人(續考生不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請于2010年5月1日至9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㈥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應試人員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成績。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及報考文件規定的相關證件材料(含免試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應試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和辦理證書資格,責任由考生承擔,并按有關規定停考2年。
㈧ 跨省轉考到我市報名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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