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0號)精神和河南省人事廳、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轉發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通知》(豫人職[2001]3號)及河南省人事廳《轉發人事部的通知》(豫人[2000]57號)的規定和要求,為做好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級別、科目及考點設置
2010年6月20日
上午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下午2:00— 5: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本次考試考點全部設在鄭州市區。
二、報名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二科)考試條件:
1、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技術工作,遵守職業道德。
2、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條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條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2001年1月1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一科)考試條件:
2001年1月1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2001年1月1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工程師職務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
(三)從事質量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三、取得職業資格的條件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即每個考生兩個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合格方可取得職業資格;免考部分科目人員所考科目合格即可獲得職業資格。
四、報名時間、辦法及準考證打印
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辦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3月3日9:00至2010年3月16日16: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2010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19日期間進行(省轄市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政府人事(職改)部門確定,省直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0年3月17日至3月19日)
2010年3月24日前各省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主管部門將通過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匯總后上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0年3月26日前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將全省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匯總后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網上繳費時間:2010年4月14日9:00至4月20日16:00。
(一)報名辦法
1、填寫信息,上傳照片。登陸 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首次登陸”,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照片。考生請注意上傳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大小寬為130像素,高度為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準考證及日后使用。考生上傳信息后要牢記網上報名序號,以備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時使用。省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在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照片審核工作,報考人員應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審核,未通過審核的須重新上傳照片,通過審核后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
2、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主管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各省轄市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單位同意,由所在省轄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打印填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到同級人事(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省轄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將通過審核考生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省直及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經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初審后,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打印填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一式兩份,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進行資格審查。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將全省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匯總后,在規定時間內帶已審批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3、網上繳費。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須使用工商銀行卡(開通網上交易功能)按照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關于質量專業技術、出版專業、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考試及人事爭議仲裁問題收費問題的函》(豫發改收費函[2004]501號)的規定,每人每科交納考務費35元(包括上交給國家的費用)
(二)打印準考證。2010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6:00,網上已繳費的考生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進入“網上報名”自行打印準考證。
(三)省直和中央駐豫單位(不含駐鄭副廳級以上各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
五、考試教材及培訓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教材的征訂及考前培訓工作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聯系電話:0371—65928630。
六、注意事項
(一)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省人事考試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網上填寫信息時,省直的報考人員需填寫報考單位代碼(可在網上查詢),各省轄市報考人員不用填寫單位代碼。考區為必填項,省直考生和鄭州考生要注意區別填寫。
(三)省(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匯總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是省人事考試中心確定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和能否繳費的依據。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務必核對準確后按規定時間報送,否則,將影響考生網上繳費。
(四)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資格審查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五)報名匯總時,將初級與中級、免試部分科目與考試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別匯總。
(六)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七)考試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草稿紙由考場配發,考后收回。
(八)其它考務有關工作,執行《考務工作細則》有關規定。
(九)全省考生可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查詢考試成績。
各省轄市對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安排,嚴密組織,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員,一經發現,要記錄在案,嚴肅處理。
二O一O年二月十日